如何面对影楼人才流失?私企留不住人的四大原因
2012-11-29 11:35:24
国家鼓励发展私营企业的政策,让更多的人涉足影楼行业,无论影楼规模大小,面对人才的流失都是一个重大的问题。那么为什么影楼私企留不住人才呢?我们来看一下分析结果。
原因一:企业对人才的“占有欲”强,造成工作环境较为恶劣。
私营企业不仅资产、资本私有,而且还总是想把人才私有,以实现对人才的“全拥有”,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位从事快速消费品的朋友告诉笔者,他所在的一家中型规模的私营企业,一是工作起来从没有时间“概念”,不仅礼拜天、节假日不明晰,就是一般的请休假也不准许,至于一天的工作时间,除了正常的上班、下班之外,就连晚上也不放过,通常是吃了晚饭后,还要工作到10点以后(该企业提供食宿),一天24小时,除了吃饭、休息,基本上都在工作,平均工作时间是12——15小时,此种作息时间,让人长期处于疲惫状态,以致这位同仁“衰老加快”,苦不堪言。
二是工作范围无局限。
私营企业较为鲜明的特点就是一人身兼数职,还要随时听命企业临时安排。一个私营企业的营销人员,不仅在市场一线“冲锋陷阵”,回来后,还要干些装车、打扫卫生甚至到车间“充当工人”的行当,让人不明白他们到底是营销人员,还是“装卸工”或“车间工人”。
工作时间、范围不明确,让人不得不昏天黑地、没日没夜地干,工作环境异常险恶,久而久之,人员的厌恶之心顿起,人走也就不足为怪了。
原因二:企业运营不规范,有“法”不依人茫然
私营企业的运营往往是规而不范,有“法”不依,让人不知所措,表现在:
1、机制不健全,有“法”似无“法”。
很多私营企业不是没有“法”,而是也有一些零散于各部门的“法”,只不过这些“法”是摆设,没有用机制去“串”起来,实现“联动”而已。比如,有的企业制度不少,但缺乏执行力,责权利不清楚,同岗不同酬,奖罚不分明,执行没有组织,或者就是制度制定者、执行者同为一个部门,不能有效“传输”和公平执行,使企业看似有“法”,但实则无“法”。
2、人治大于“法”治。即人大于“法”、情大于“法”。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仅“投机倒把”,蔑视 “法律”,而且企业内部运营,也不是靠“法”治,靠机制、靠系统,而是个人靠权利、靠命令、靠指挥,来使企业正常运转。一家私营食品企业,从产值几千万,到目前的两个多亿,一直都是“人治”天下。不可否认,私营企业在创业初期,“人治”因灵活、决策阻力小而使企业“船小好调头”,从而更轻易获得发展机会,但企业再上一个台阶和层次之后,“人治”大于“法治”便暴露出诸多弊端:首先,用命令和指挥手段去操控企业越来越不灵,原因是企业大了,部门多了,命令有时“鞭长莫及”。其次,“人治”大于“法治”,,使员工产生越来越多的不满情绪,他们迷茫、困惑和抱怨,而积怨一旦加深,人,也就离走不远了。
原因三:企业任人唯亲,人才“四面楚歌”
一位在私营酒厂担任营销总监的朋友给笔者打来电话,说企业里一些部门要职被老板亲戚占据,身边“底细”颇多,他说话、办事都得小心翼翼,唯怕说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他感觉他现在的处境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快要面临“四面楚歌”了,这让他很惶恐不安。
在私营企业,类似这位朋友的遭遇很多。由于私营企业刚开始大多都是家族企业或合伙企业,为了“安全”起见,使用的基本上都是与企业负责人有“血缘”关系的“自己人”,这些“大伯、二叔”、“三姑、四姨”等等亲戚,一旦在企业担任职务,外面的人才便很难施展开来,理由是:
1、没有言论自由。
基本上都处于被监控的状态,甚至连他们使用的办公电话都是串线或被“?听”,使人“噤若寒蝉”,心里倍受压抑。
2、行为处处受限。
每个人都想在新的企业、新的环境“建功立业”,而要想实现这一切,就必须要对企业的“诟病”大动“手术”,也就必然要触及一些部门及人员的利益。而私营企业由于各部门都是亲戚连亲戚,“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他们感觉有人动了他们的“奶酪”,便会联合起来,纠集一处,“群起而攻之”:或向老板打小报告、说坏话,或对其大加威胁和恐吓,以致让人“孤立无助”,最后不得不愤愤而含恨离开企业。
任人唯亲,是私营企业最大的特点,也是让人才流失的根本原因之一,正是因为任人唯亲,所以人才备感能力发挥无望,不得不“逼下梁山”,一走而解脱之。
原因四:企业用人“短视”,导致企业“恶名远扬”
一些私营企业之所以长不大,与这些私营企业老板的用人“短视”有关,他们在用人上的只看眼前,不顾将来,对人才“敲骨吸髓”,“民脂民膏”,使企业恶名昭著,臭名远扬。"
一家私营饮料企业,在对于人才的使用上,其“精细”程度可谓“***”:
1、对在职人员,总是想方设法“克扣”薪水,并且很少告诉你“扣发”的原因,让人好生纳闷。
2、对离职人员,即便薪水不高,也要让你“铁公鸡”拔出“三两毛”来。不是扣你培训费,就是罚你离职不提前打报告,要么就是让你三个月后来取工资,理由是看你有没有“遗留问题”,总之一句话,罚你没商量。而其“招数”之多,“罚没”之狠,真让你望而生畏而又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也正是这些短视行为,致使企业发展了十几年,仍然亦步亦趋,挣扎在濒死的边缘。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企业用人上的短视行为,最终会使企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人才留不住,甚至人才也招不来,可谓咎由自取,失莫大矣。
原因一:企业对人才的“占有欲”强,造成工作环境较为恶劣。
私营企业不仅资产、资本私有,而且还总是想把人才私有,以实现对人才的“全拥有”,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位从事快速消费品的朋友告诉笔者,他所在的一家中型规模的私营企业,一是工作起来从没有时间“概念”,不仅礼拜天、节假日不明晰,就是一般的请休假也不准许,至于一天的工作时间,除了正常的上班、下班之外,就连晚上也不放过,通常是吃了晚饭后,还要工作到10点以后(该企业提供食宿),一天24小时,除了吃饭、休息,基本上都在工作,平均工作时间是12——15小时,此种作息时间,让人长期处于疲惫状态,以致这位同仁“衰老加快”,苦不堪言。
二是工作范围无局限。
私营企业较为鲜明的特点就是一人身兼数职,还要随时听命企业临时安排。一个私营企业的营销人员,不仅在市场一线“冲锋陷阵”,回来后,还要干些装车、打扫卫生甚至到车间“充当工人”的行当,让人不明白他们到底是营销人员,还是“装卸工”或“车间工人”。
工作时间、范围不明确,让人不得不昏天黑地、没日没夜地干,工作环境异常险恶,久而久之,人员的厌恶之心顿起,人走也就不足为怪了。
原因二:企业运营不规范,有“法”不依人茫然
私营企业的运营往往是规而不范,有“法”不依,让人不知所措,表现在:
1、机制不健全,有“法”似无“法”。
很多私营企业不是没有“法”,而是也有一些零散于各部门的“法”,只不过这些“法”是摆设,没有用机制去“串”起来,实现“联动”而已。比如,有的企业制度不少,但缺乏执行力,责权利不清楚,同岗不同酬,奖罚不分明,执行没有组织,或者就是制度制定者、执行者同为一个部门,不能有效“传输”和公平执行,使企业看似有“法”,但实则无“法”。
2、人治大于“法”治。即人大于“法”、情大于“法”。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仅“投机倒把”,蔑视 “法律”,而且企业内部运营,也不是靠“法”治,靠机制、靠系统,而是个人靠权利、靠命令、靠指挥,来使企业正常运转。一家私营食品企业,从产值几千万,到目前的两个多亿,一直都是“人治”天下。不可否认,私营企业在创业初期,“人治”因灵活、决策阻力小而使企业“船小好调头”,从而更轻易获得发展机会,但企业再上一个台阶和层次之后,“人治”大于“法治”便暴露出诸多弊端:首先,用命令和指挥手段去操控企业越来越不灵,原因是企业大了,部门多了,命令有时“鞭长莫及”。其次,“人治”大于“法治”,,使员工产生越来越多的不满情绪,他们迷茫、困惑和抱怨,而积怨一旦加深,人,也就离走不远了。
原因三:企业任人唯亲,人才“四面楚歌”
一位在私营酒厂担任营销总监的朋友给笔者打来电话,说企业里一些部门要职被老板亲戚占据,身边“底细”颇多,他说话、办事都得小心翼翼,唯怕说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他感觉他现在的处境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快要面临“四面楚歌”了,这让他很惶恐不安。
在私营企业,类似这位朋友的遭遇很多。由于私营企业刚开始大多都是家族企业或合伙企业,为了“安全”起见,使用的基本上都是与企业负责人有“血缘”关系的“自己人”,这些“大伯、二叔”、“三姑、四姨”等等亲戚,一旦在企业担任职务,外面的人才便很难施展开来,理由是:
1、没有言论自由。
基本上都处于被监控的状态,甚至连他们使用的办公电话都是串线或被“?听”,使人“噤若寒蝉”,心里倍受压抑。
2、行为处处受限。
每个人都想在新的企业、新的环境“建功立业”,而要想实现这一切,就必须要对企业的“诟病”大动“手术”,也就必然要触及一些部门及人员的利益。而私营企业由于各部门都是亲戚连亲戚,“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他们感觉有人动了他们的“奶酪”,便会联合起来,纠集一处,“群起而攻之”:或向老板打小报告、说坏话,或对其大加威胁和恐吓,以致让人“孤立无助”,最后不得不愤愤而含恨离开企业。
任人唯亲,是私营企业最大的特点,也是让人才流失的根本原因之一,正是因为任人唯亲,所以人才备感能力发挥无望,不得不“逼下梁山”,一走而解脱之。
原因四:企业用人“短视”,导致企业“恶名远扬”
一些私营企业之所以长不大,与这些私营企业老板的用人“短视”有关,他们在用人上的只看眼前,不顾将来,对人才“敲骨吸髓”,“民脂民膏”,使企业恶名昭著,臭名远扬。"
一家私营饮料企业,在对于人才的使用上,其“精细”程度可谓“***”:
1、对在职人员,总是想方设法“克扣”薪水,并且很少告诉你“扣发”的原因,让人好生纳闷。
2、对离职人员,即便薪水不高,也要让你“铁公鸡”拔出“三两毛”来。不是扣你培训费,就是罚你离职不提前打报告,要么就是让你三个月后来取工资,理由是看你有没有“遗留问题”,总之一句话,罚你没商量。而其“招数”之多,“罚没”之狠,真让你望而生畏而又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也正是这些短视行为,致使企业发展了十几年,仍然亦步亦趋,挣扎在濒死的边缘。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企业用人上的短视行为,最终会使企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人才留不住,甚至人才也招不来,可谓咎由自取,失莫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