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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人成功创意的三大境界
2010-08-26 15:59:44
    
  在知识经济年代,策划行业作为“智业”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策划是一门复合性的交叉学科,需要策划人掌握营销学、商品学、管理学、传播学、教育学、心理学等多门学科知识。所以真才实学的策划人其实是一个通才,他能运用不同的思维方式,将单线思维转变为复合思维,将封闭思维转变为发散思维,将静态思维转变为动态思维,他能灵活转变多种思维、整合多种有利资源,创造出一个个商业奇迹。目前,策划人作为企业的外脑,更被奉为企业的“坐上宾”。作为“外脑”,创意自然是策划的灵魂与至高点。一般来说,策划人都要经过三重境界才能到达创意的形成。

  境界一:癫狂
  
  策划人在策划创造时,思维达到一定极致时,便会进入一种奇怪的心理状态——癫狂。处于这种状态时,策划人头脑异常兴奋,思维很活跃,感情最丰富最强烈,常常带着有似于精神病患者的奇异的自动性、不可控制性及变态性。此时也正是创意孕育而生的时候。

  策划人一旦进入了该境界,头脑就仿佛受到了另一种思维的支配,进入了一种非自主想象的精神状态,此时策划主体就出现了如痴如狂、意不由己、情难自禁的非自觉精神状态。一个个突发奇想的创意也在脑中闪现,并且逐步完善。处于极度兴奋的策划主体一反常态,激情四射,他们的大脑皮层对情绪中枢的抑制机能被兴奋机能所遏制,使他们的分析能力和自控能力有所减弱。这种几近癫狂的精神状态是创意初具睨端的最原始状态,接下来策划主体就要进入下一个状态将创意细化,进行具体分析。

  境界二:沉思

  癫狂状态只是一瞬间的,一个创意要想让它付诸实践就必须经过理性分析,因为创意不能凭空想象,想当然的“创造发明”,不切实际的创意只能说是胡诌。好的创意需要对企业特性和中国国情有非常深刻的把握,以及对社会及行业趋势的准确把握。只有在掌握规律的基础上进行创造,创意才更有实际价值,这就要求策划主体有冷静的头脑。

  沉思是创意完善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癫狂状态下“奔”出来的创意是未经修饰的玉石,只有在沉思状态下才能把创意雕刻成一块精美的玉。就如粮食酿造会变成醇美的酒一样,沉思就是对创意的加工处理过程。任何创意方案的实现,都不是一步到位可以现实的。要成功地将创意在实际中得以实现,并取得良好成效,就需要策划主体将创意细化,分解成若干可以控制的步骤,每一步都有阶段性成果,直至不能再细分为止。就像过河,要想不湿鞋,每跨一步都要垫一块石头,使创意通过这些中间的支点,顺利达成最后的目标。策划主体在沉思过程中要不断找垫脚石,让创意能通过支点顺利过河。在此过程中,策划主体也能感受到一步步成功所带来的喜悦和内心激荡。但仅仅找到垫脚石还是不够的,创意还需在下一个境界中“镀金”。

  境界三:内觉

  在创意创造过程中,深层心理同样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策划主体对深层心理内容进行捕捉和体验,然后把这些深层心理内容反映在创意的实施中,我们称之为内觉对创意的反射作用。策划主体的内觉体验包含着深刻的社会性质,是社会文化因素与个人欲望、需求的结合体。它带有浓郁的个人情感色彩,所以在创意的出现、完善与实施中这种情感色彩自始至终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只是开始不太明显,越到后来越明显,到最后阶段感情倾向就更为明确。有的创意从一开始就带有社会道义、人文情怀、文化底蕴等具有积极情感导向的情感色彩,这种创意就能在实施过程中非常容易被采纳和接受;有的创意并没有任何感情倾向或者不符合精神文明的要求,这些创意就需要在内觉体验过程中不断改进,不断趋于良性情感方向。因为好创意必须合法、合情、合理。

  在经过了“三境界”的磨砺之后,创意就差不多成型了。这时策划人就应该为创意再进行最后的“量体裁衣”,把创意进行包装,进行造势,再合乎时宜地推出,尽量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收获。

策划人, 成功, 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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