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凤凰网侵犯摄影师著作权 摄影师获赔3.2万元
2011-09-22 08:33:53
中国摄影报    

   2011年5月5日,摄著协会员刘英毅拍摄的16张表现北京城市交通30年巨大变化的摄影作品出现在凤凰网汽车频道,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遂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2011年9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摄著协与该网站的经营方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一次性赔偿摄影师人民币3.2万元,摄著协向法院撤回起诉。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黑光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

摄影师, 凤凰网, 著作权
· 黑光网 ·
相关阅读
穿军装拍照违法!大连排查整治摄影市场
辽宁省摄协第八次代表大会在沈阳召开
【简讯】儿童摄影被诉有瑕疵 影楼与消费者起纠纷
石家庄婚礼消费一年27亿元 行业服务待规范
婚庆价格投诉多催生标准 河南出台市场参考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