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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写真成团购宣传照 顾客:这是侵犯肖像权
2011-11-28 11:09:50
华商晨报    

  不想出名的严小姐最近着实“火”了一把,影楼在未经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把她的私房照“晒”上了团购网。

  “这是侵犯我的肖像权。”她要向影楼和网站讨个说法。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私房照被上网她傻眼了

  今年5月下旬,辽宁抚顺市民严小姐在某团购网站上看到一则团购信息:公主嫁日影楼9元钱预订艺术照,赠送一寸照和海报,限时***。她觉得很便宜,于是便预订了一套。

  7月初,严小姐拿到了照片。

  可8月2日,严小姐的朋友打来电话,问她是否在网上看到自己的照片,严小姐当时就傻了眼。

  严小姐朋友所说的并不是当初预订私房照的那家团购网,而是另一家名为“享乐”的团购网,严小姐不仅在该家网站上看到了自己的照片,而且照片下面还附有新一期影楼的团购信息,“那张照片我是买了版权的,这不是侵犯我的肖像权吗?拿我的照片打广告,他们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啊?”

  严小姐担心,私房照被登出,势必有损个人形象。

影楼:已征得本人同意

  严小姐给影楼打去电话,“影楼说给我打过电话,只是一直没联系上,所以他们就擅自把照片提供给网站了。”

  严小姐告诉记者,影楼只答应给她免费再拍一套艺术照,并没有进行道歉或赔偿,而且态度强硬。

  11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公主嫁日”影楼,负责人表示,接到消费者的质疑,他们第一时间撤下了网上的照片,“我们之前跟她打过电话沟通过,也征得了她的同意,不信可以到通信部门调取通话记录。当初说得好好的,现在是消费者自己反悔了,想索要赔偿。”

  随后,记者来到“享乐”团购网,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公主嫁日”影楼与网站确实有合作的关系,“影楼提供给我们的照片我们就认为已经授权,我们确实有责任要对传上来的照片进行审核,但是工作量太大,不能每张都看。影楼方面应该确认照片是否经过授权。”

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修斌表示,影楼如果想使用被拍摄者的照片用于商业用途,必须与消费者本人签订书面的授权协议,口头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网站也应该对上传的照片进行严格审核,不能把责任一味推给影楼。在这起事件中,影楼和网站构成共同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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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照, 团购, 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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