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艺术照嫌等时过长 退款时被扣30元化妆费
2011-12-15 09:19:28
燕赵晚报
有两位女士预约拍摄个人写真,因为等的时间太长,两位女士决定不拍了,要求退费。摄影机构却扣了两位女士每人30元的化妆费。
石家庄龚尚嘉苑的陈女士和一位女友得知一家名为“云尚”的摄影机构正在搞活动,她们打电话预定了一款88元和268元的个人写真套系。
她们起初与摄影机构约定的时间是12月8日上午9点。可临到约定的时间,她俩有事去不了了,就给摄影机构打电话改为当天中午12点多再去,摄影机构同意了。
据陈女士说,当时工作人员答应她俩下午3点半能拍完。可她俩等到下午3点时,前面两拨客人还未拍完。陈女士说,因为当天下午5点她俩还有事,她们觉得到下午5点自己拍不完,就要求“改天再来拍”。可工作人员称:“你们的妆已经化好了,如果改天来就不给化妆了。”陈女士和朋友不愿意,就要求退款、不拍了。可摄影机构起初不愿退款,后来勉强同意退钱,却扣了她和朋友每人30元的化妆费。
记者与这家摄影机构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称,化妆也是拍照的一部分,肯定要收点钱。
省消协孙常军副秘书长认为,消费者因故改变拍摄时间,应按照她们与经营者重新约定的时间开始,如果来了之后还拍不了,双方应再次友好协商。经营者要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只顾自己的权益而排斥消费者的权利。此次,造成拍摄“拥堵”的情况是因为经营者没有科学测算、准确把握时间造成的,经营者应该承担责任,而不能让消费者再掏钱。“合同的根本目的是拍摄,消费者来此化妆是为了拍照,不能孤立地将化妆作为一个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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