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影楼做头发被烫伤 婚期推迟可要求精神赔偿
2012-01-16 09:10:39
大河网
15日,读者张彩民反映,今年1月20日是她结婚的大喜日子,1月2日她与准新郎一同来到郑州市二七路蒙娜丽莎婚纱摄影店(以下简称影楼)拍婚纱照,化妆师给她化完妆做发型时,电热高温夹板把她左侧脸烫伤了。“烫伤后我多次给影楼联系但没人理睬。”张彩民说。
昨日(15日)下午3时许,帮女郎在影楼门口见到张彩民,她还拿出一张1月3日“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开的诊断证明,上写面部热铁板烧伤,诊断为轻度烧伤。
张彩民的准新郎称,他们的婚宴给新乡老家的亲朋都通知过了,现在新娘脸上一块伤疤让这婚也没法结了,打算推迟婚期。
随后,帮女郎和张彩民一同来到影楼。通过帮女郎的协调,蒙娜丽莎影楼负责人王女士称,他们店里愿意出所有医药费,结婚当天让店里化妆总监给张彩民进行免费跟妆。如果客人不满意还可以进行协商。
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陈奕臣律师认为,此事张女士可向影楼主张违约责任,亦可向影楼主张侵权责任。当张女士选择向影楼主张侵权责任时,如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则张女士还可以尝试向影楼索要精神损失费:第一因张女士在影楼做发型时脸部被烫伤从而造成婚期推迟;第二张女士脸部被烫伤的疤痕日后不能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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