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约了就说是“天灾人祸” 影楼此举失信于客
2012-08-16 09:33:03
舟山晚报
曹女士在“海葵”台风前,托舟山定海一家影楼洗照片,约定第二天可以取,但第二天影楼并未开门,曹女士在台风过后才拿到照片。影楼把失约的原因归为“天灾人祸”,为此,曹女士拨打了“12315”投诉。
曹女士投诉时说,8月7日,她拿了U盘到定海一家影楼,U盘里有一组照片8日要急用,这些照片将作为法庭开庭时要举证的证据。曹女士担心台风会影响到影楼正常营业,反复询问第二天是否会开门,如果不开门,她就选择别的影楼。店方承诺,无论多大的台风,第二天一定会开门营业。
曹女士说,当时她付了15元冲洗照片的费用。然而,第二天她到影楼,却见店门紧闭。她顶着风雨,等了许久,也不见有人来上班,拨打店内座机,无人接听,拨打影楼负责人手机,也打不通。
到8月9日下午,曹女士才拿到了照片,但此时已经用不上了。曹女士说,她原本只是要求店方赔礼道歉,但店方的态度和说辞让她接受不了。店方称台风太大,这属于“天灾人祸”,他们也是没有办法,然后就不理会她了。“12315”介入调解后,店方解释,他们确实承诺过第二天会开门营业,但当时完全没想到第二天风雨会那么大,这种情况从没遇上过,而且街上大多数店面也都没有开门。
调解人员认为,店方既然在台风前作出了承诺,就应该按照约定做到,如果实在无法完成承诺,也应该及时电话通知消费者,设法对这一事件进行补救,不能以“天灾人祸”为由,把责任推给台风。经调解,最后影楼同意双倍返还洗照片的费用,共计30元,并承担消费者路费10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黑光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