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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冒名发新人照片宣传 被投诉侵犯肖像权
2013-01-22 11:14:38
钱江晚报    

  “没有经过我同意,照相馆就把我的婚纱照晒到了网上,还以我的名义发帖为他们做广告,这算哪门子事?”昨天,金华读者严小姐打进热线跟记者抱怨。

  记者核实:严小姐今年29岁,是做销售工作的。去年9月,在朋友介绍下,严小姐和她的未婚夫在位于回溪街的九月照相馆花4799元拍了一套婚纱照。上周五,严小姐拿到了婚纱照的刻盘。

刚拿到样片,就被冒名网上晒甜蜜

  想着婚期临近了,严小姐登录金华某论坛,想了解一下结婚的跟妆服务。

  严小姐说,这个论坛的“我要结婚”板块里面有很多婚礼的资讯和分享,她挺爱逛的。不过基本上都是“潜水”,很少发表观点。

  没想到那天刚一打开这个版块,就在首页位置看到了自己的婚纱照。

  “这是我们的照片吗?”严小姐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点进去一看帖子,才发现里面居然还有十多张自己的照片。帖子是发在“我要结婚”板块一个叫“新人大秀场”的栏目里的。发帖人叫“彩糖UU”,头像用的却是严小姐的婚纱照片。

  帖子正文以严小姐的口吻声称,自己今年元旦刚刚结婚,因为一直都比较忙,现在才有空上来晒晒甜蜜。

  这帖子是1月18日下午3点左右发的,严小姐说,自己看到时已经有300多的点击量。

  这到底是谁发的帖?

照相馆承认冒名,已经删除了帖子

  看了底下的回复,严小姐才有些弄明白了。

  跟帖中有网友在问,这些照片拍得还不错,是哪个照相馆拍的,外景地在哪儿。这些问题,以她的身份注册的这个账号都一一做了答复。

  严小姐怀疑:这不会是照相馆干的吧?她马上给照相馆打电话。

  “客服一开始说不知情,过了2个多小时才回电,说是店里不小心上传的。其他的情况需要等老板出差回来再谈。”严小姐说。

  严小姐说自己和男朋友都是传统内向的人,把照片晒到网上给这么多人看,两人觉得怪怪的。何况这些照片中还有几张是他们不太满意的。在严小姐的要求下,照相馆删除了帖子。

  严小姐很生气,把这件事投诉到了工商部门。

  记者登录到该论坛,看到新人大秀场这个版块里晒满了新人们各种甜蜜的婚纱照。随意选了一些帖子进去,很多都能在跟帖或者原帖中找到拍照的影楼名称,这些帖子大多是以当事人的身份发的,帖子一般都会讲述一个感人的小故事。而且许多账号都是新注册的,大多只有1个发帖数目,头像也以婚纱照居多。

  和以严小姐身份发的那个帖子几乎是一个套路的。

老板回应:一直都这么干,只是这回没沟通好

  为什么照相馆没经当事人同意,就以当事人的身份发帖?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回溪街曙光路的九月照相馆。

  照相馆里姓严的负责人说自己刚从上海出差回来,听说了这件事,正打算和严小姐好好沟通一下。老板承认严小姐的照片确实是他们发到网上的。

  按照严老板的说法,他们店里之前是有跟严小姐在口头上提过这事的,“当时我们觉得他们的照片拍得不错,问过她是否同意用婚纱照做样照,当时她也点了头。”严老板说,但是有可能是他们的工作人员一时疏忽,没有跟严小姐讲明白。所谓的样照,包括在他们的官网、微博、微信这些平台上以及与他们有合作关系的一些论坛发布照片,做一些形象宣传。

  “之前我们也都是这么做的,也没有客人有什么意见。”严老板说,许多照相馆都是这么干的。

  至于为什么要在帖子中里写到严小姐在元旦已经结了婚,老板说这只是一种策略,也没有想那么多。

  “如果对她造成了伤害,我们会向她道歉,并做一定的补偿。”严老板希望能和严小姐沟通,尽快把这事解决了。

律师说法 照相馆显然侵犯了他人肖像权

  浙江金元律师事务所的胡国炎认为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侵权行为。照相馆以盈利为目的,未经顾客同意就把照片置于公开场合向其他人做宣传,侵犯了他人肖像权。无论是挂在门店里展示还是公开放到网上,性质都是一样的。

  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照相馆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及时删除网上的照片,消除影响,向顾客赔礼道歉。并且根据盈利所获,给予被侵权人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一块比较难以界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可以求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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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 婚纱照, 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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