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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青岛拍外景却去了莱州 没签合同维权难
2013-10-08 14:10:52
齐鲁晚报    


  花九千多元订了一套婚纱照,约定在青岛拍照最后竟变成了莱州,济南市民郑先生碰到了这样的事情。他向店方提出索赔,因没有签订正式合同陷入维权困境。工商部门提醒,在购买婚纱摄影服务时,一定要看好营业执照,签好合同。

九千元拍婚纱照没去成青岛

  郑先生和妻子今年初在济南泉城路芙蓉街南口的苏菲雅摄影馆敲定了婚纱照事宜。该套餐原价11000元,通过讲价以8999元成交,再加上100元到青岛的路费和160元定妆水的费用,这套婚纱照总计花费了9259元。

  “店家向我们承诺,这套婚纱照是到青岛七公里海岸独家拍摄,而且约定6月份之前把照片全部交付。”郑先生当即就付了全款。

  不过,当他们索要合同时,对方表示店里不提供合同。业务员和他们只签了一份“苏菲雅婚纱摄影预约单”,上面笼统罗列了约定的事宜。

  离婚期还有一个月时间,店方通知郑先生拍摄最后一组照片,而且一直称是到青岛拍摄。直到出发前一天晚上10点左右,客服人员打电话提醒的时候,不经意说漏了嘴,“到莱州拍摄有点远,你们带点吃的和水。”郑先生才知道地点被更改,但是行程已经确定了。

  郑先生当即表示反对,客服人员告知他,青岛那边的基地合同已经到期了,去不了了,只能去莱州。“很快就要结婚了,重新拍婚纱照来不及了,就去了莱州。”郑先生称。

找影楼讨说法却遭遇推诿

  6月底结完婚,郑先生开始找店方维权。“预约单上明确写着,‘比单退单,照价赔偿’。我们认为店方根本没有按照承诺履行,因此要他们照价赔偿,但是我们多次找他们协商,对方只同意给我们1000元的赔偿金,我们对此非常不满意。”

  记者通过郑先生提供的店方负责人电话,联系了该店的一名负责人。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我们这个本身就没有签合同。”而且她也确认,当时由青岛改为莱州拍摄也是实情。不过她解释说:“我们改了拍摄地点,也是经顾客同意的,要不然我们也不能把他们强拉过去。”

  记者把该说法反馈给郑先生时,郑先生反驳说:“我6月份结婚,5月份通知我,在那种情况下,我不同意也没有办法,我们是被迫的。”

工商部门提醒:看好执照签好合同

  据悉,目前工商部门已经介入此事。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婚纱摄影市场比较混乱,很多婚纱店并不提供合同,有的合同抬头与营业执照的名字也不一致。因此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婚纱合同时,一定要先核对合同的名字和营业执照的名字是否一致。

  合同应约定好细则。包括:拍摄的时间、地点、片子尺寸、提供什么规格的相册、有多少个摄影师、化妆师、用什么样的机器、镜头等。如果店家不提供合同是不合法的。另外,最重要的还要约定违约责任。

外景,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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