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光材料含致癌物 统一回收 2005-4-23
2005-04-23发布
昨日,记者获悉,今年,鞍山市环保局计划建立一个专门收集处理感光材料废液的中心,对全市影楼、医院等单位的感光材料废液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据介绍,医院、影楼等使用的胶片、定影液、显影液中都含有感光废物,并含有许多有害成分,如利用处置不当或随意排放,将会对土壤和水造成污染,人体和其他生物长期接触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受到致畸、致癌等影响。目前,鞍山市有产生感光材料废液的企业200多家,年产生显定影废液140余吨,处于无序排放状态。个别人员从感光废料中提炼纯银,将剩余废物随意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为此,鞍山市环保局计划于今年建立一个专门收集处理感光材料废液的中心,今后,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凡是产生感光废料的单位都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由环保部门对其产生的感光材料废液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市民如发现私自转移、随意处置、乱排放感光废料的现象,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12-5533014。
摘自:千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