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协提案显示婚纱影楼存在四大欺诈 2005-4-26
2005-04-26发布
武汉市民建近日向市政协递交的一份提案显示,武汉市婚纱影楼不规范经营现象比较普遍,据江岸工商分局有关人士对消费者投诉的总结,不法商家欺骗顾客的手段主要有四种形式:价格陷阱、合同陷阱、“定金”与“订金”不分、租赁劣质婚纱找歪敛财。
价格陷阱是不法商家用得最多的手段。据介绍,目前各影楼都热衷打价格战,在推销中以低价位吸引消费者,但当消费者拍完婚纱照或取照片时,商家又会找出各种理由额外收费。
不法商家使用较多的另一种欺诈手段是玩文字游戏,给消费者设置圈套。影楼往往在拍摄照片前向消费者收取部分或全部钱款,有些影楼利用消费者法律知识的欠缺,故意在收据上将“订金”写成“定金”,而一旦消费者因故不想到该影楼拍照时,影楼就会以单方违约为由,拒绝退款。
有的商家还采取故意在合同中使用模糊语言,或者只是口头约定某些服务内容等手段欺诈消费者。
更有甚者,在租赁时故意将破损的婚纱交给消费者使用,等到归还时索取钱财。
针对婚纱摄影市场存在的这些问题,市政协建议,应尽快建立一种“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自管、社会监督”的新型影楼行业规范模式。工商部门除了应加大监管力度外,当务之急是要制订一套完善的婚纱摄影服务“示范合同”,将婚纱摄影的各种服务和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入合同,同时针对影楼可能产生的欺诈行为预先制订补救条款和惩诫措施,通过使用标准合同文本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