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逾期无人取影楼负责存半年
2008-08-05发布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摄影行业协会了解到,摄影业服务新地方标准《北京市摄影行业服务操作规程》已于本月开始实施。按新规定,对顾客逾期未取的成品,影楼应负责保管六个月。
据悉,1998年,本市开始实施《北京市照相业服务操作规程》。随着本市摄影事业的发展,老标准已不能涵盖摄影市场的经营服务内容。新标准第一次对化妆服务、选样服务和产品交付服务等进行明确规定。
按新要求,化妆人员应询问顾客化妆品过敏史,并合理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化妆品;影楼在进行底片或照片的整修时,应使其达到比较完美的程度。
同时,对顾客未选用的样片,影楼应及时销毁,电子文件应及时删除;对顾客逾期未取的成品,经营者应负责保管六个月,数码照片资料应保管两个月。如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应按特殊约定执行。
据悉,1998年,本市开始实施《北京市照相业服务操作规程》。随着本市摄影事业的发展,老标准已不能涵盖摄影市场的经营服务内容。新标准第一次对化妆服务、选样服务和产品交付服务等进行明确规定。
按新要求,化妆人员应询问顾客化妆品过敏史,并合理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化妆品;影楼在进行底片或照片的整修时,应使其达到比较完美的程度。
同时,对顾客未选用的样片,影楼应及时销毁,电子文件应及时删除;对顾客逾期未取的成品,经营者应负责保管六个月,数码照片资料应保管两个月。如与顾客有特殊约定,应按特殊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