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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届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大展征稿启事
2010-03-25发布

大赛背景

  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展览的历史悠久,跨度接近50年。是我国人像摄影领域最高级别,最具影响力的展览。自1961年起已经成功地举办了11届,培养和选拔出一大批优秀的人像摄影师和人像摄影机构,为繁荣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次大展,由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环球时报社联合主办,北京尚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计划于2010年10月在北京首展。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职业人像摄影师、商业摄影团体和所有喜爱人像摄影的人士均可注册参加。

  活动目的

  本届影展确定以"和谐中国"为主题。这一主题拟划分"关注人生"、"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若干个分主题。通过本届影展,全面真实地展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周年以来,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奋发进取的时代风貌和幸福生活;充分展示我国各行各业群众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和为贵,和谐发展及社会进步;充分展示我国人像摄影艺术的发展和行业进步,进一步调动人像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的创作积极性,鼓励相互间学习与交流,提升人像摄影艺术的水平,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社会需要,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组织结构

  第十二届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大展设置组织领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设主席团、顾问团、评审团和秘书处。
  主席团:拟邀请一位副国级领导人担任名誉主席。主席由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会长担任,执行主席、副主席及主席团成员由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环球时报有关领导和各合作媒体负责人及企业家、社会知名人士担任。
  顾问团:拟邀请一位副国级领导人担任总顾问。顾问团成员拟邀请有关省部级领导及业内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
  评审团:由我国人像摄影界中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摄影名家以及摄影爱好者代表组成。
  秘书处: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大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及聘用的工作人员组成。

  征稿内容

  本次大展分职业组和大众组两种组别分别征稿。

  职业组内容:
  商业人像
  主要是指摄影者以赢利为目的,直接为顾客的生活需求或工作需求拍摄的人像图片,如:(1)婚纱,(2)纪念照,(3)群像及团体合影,(4)儿童写真,(5)人物肖像,(6)广告人像等。它以人像摄影技术手段为基础,以时尚的艺术性引导顾客消费。追求商业与审美相结合的视觉效果,并应产生直接的经济利益。

  创意人像
  主要是指经过艺术构思和技巧加工,表现摄影者对人像摄影独特理解的作品。允许夸张变形,鼓励运用传统摄影技法和数码技巧后期制作的图片,但需在投稿时特别声明。

  纪实人像
  主要是指运用纪实风格,在日常生活和新闻事件的现场拍摄的人像,如新闻人物、文体明星、或具有社会意义和民俗风情、人文价值的普通人等。纪实人像严格限制后期处理。

  人体摄影
  以人体为主要拍摄对象,运用摄影语言表现摄影者的人文思想和艺术追求,弘扬人性的真善美。考虑到网络环境复杂,为避免理解上的歧义,人体作品网络上传须"不露点",如果确系创作需要,类似作品请以照片形式邮寄投稿并注明类别。

  商业人像摄影团体
  按照摄影对象划分为:婚纱摄影,儿童摄影,艺术摄影和综合类。要求具有商业执照的摄影机构,以团体(投稿者不少于3名摄影师)名义投稿参加。

  大众组内容:
  鉴于大众组目标为全国人像摄影爱好者群体,这个组别不进行内容分类,统一为"人与社会摄影主题赛"。
  基本方向为"人与家居"、"人与交通"、"人与通讯"、"人与自然"、"人与……地区"、"人与……行业"等。请关注官方网站比赛页面的公示发布。

  参赛细则

  本次大展职业组参赛者须符合如下任何一项条件:
  ⑴在具有商业摄影营业资质的企业中从业的人士;
  ⑵具有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会员资格的人士;
  ⑶具有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人士;
  参加商业人像团体组的企业须是具有营业执照的商业摄影机构。
  参赛送选作品应为近五年的新作,在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主办的历届全国人像摄影展览和婚纱、儿童专题性影展入选和获奖的作品谢绝参赛。
  个人参加职业组送选的作品类别不限,但每人每类送选1-10幅(不超过10幅)
  参加商业人像团体赛的机构,参加的类别不限,但每类限投20幅(整),每次限投3组(60幅)。参加团体"综合类"评比的来稿,内容须涵盖婚纱摄影,儿童摄影,人物肖像,广告人像,人体人像,团体合影,全家福等不少于三个内容的集合,其中须至少包括2幅黑白照片。
  大众组参赛者,参加的主题不限,但每个主题每组送选1-10幅(不超过10幅),投稿组数和次数不限。
  本次大展谢绝关联组照(以成组内容关联照片阐述故事、表达共同主题为关联组照)
  投稿作品的类别请作者自己确定并在投稿时注明。主办单位和评委会不给予任何更改和更正。
  送选作品中,除电脑创意人像和暗房技法制作类的作品外,其它作品均不得以两个作者名义参加,否则作品视为无效。
  本次大展欢迎经过电脑和传统技法等手段创意组合原始影像的作品,但需在投稿时特别注明"非原始影像"。
  所有参赛作品均通过比赛官方网站注册后正式参赛。本届影展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全部获奖作品参展时,主办单位将统一征调大文件或底片制作展览照片。展出后,电子文件不再退回,原始底片陆续退回。
  送选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均请投稿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主办单位对送选和获奖作品有权在与展览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若作者同意将作品委托主办单位推荐发表或出售的,请在投稿时选项时特别注明(一旦产生需求,另行签署商业代理合同)。
  本次大展所有入选作品,将于正式展出前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公布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果有异议,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和参展资格。职业组个人和团体在公示阶段须同时提交职业资格证明。
  所有获奖作品、摄影师的奖励均不含税,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自行缴纳。
  凡送选作品的作者和团体,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示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第12届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对本活动所有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1. 本次大展统一采用网络注册参与,参赛者开通个人比赛空间,接受网民票选并表达观众意见。
  2. 对于参加职业组评选的摄影作品,考虑到照片输出时候色彩管理系统的差异,为真实表达摄影师的创作原意,参加评选的职业摄影师(个人和团体)需在网络提交作品同时,将作品输出制作成8X10英寸的照片寄送到组委会;职业组摄影师可以在寄送参评作品的时候注明"委托组委会安排扫描上传到比赛网络"。组委会工作人员代为注册上传文件并通知作者。
  3. 大众组参赛只接受网络投稿,谢绝邮寄照片投稿。
  4. 投稿文件要求:投稿的电子文件要求是JPEG格式,作品文件500K-2M,分辨率不小于150像素/英寸。邮寄投稿则要求将作品制作成8X10英寸的照片,不得装裱,并在照片背后标明作品名、作者、联系方式、参加组别、参加类别、图片编码(在官方空间上传图片时候会产生一个图片的唯一编码,请在寄送作品时候在照片背面填写该编码以利于核对查找)等信息。
  5. 职业组摄影师可以参加大众组的主题摄影活动。非职业组摄影师不得参加职业组作品的征集。
  6. 参加大众组主题摄影比赛者,其作品若适合多个主题条件,则可以跨主题投稿,参加不同主题角逐。但每个人针对同一个主题不能多次获奖。
  7. 送选作品渠道:
  ⑴直接在官方社区www.teface.com上注册空间并上传作品,并选中参赛作品,确认后,系统自动提交到活动官网teface.huanqiu.com 的比赛页面
  ⑵寄送作品到当地人像摄影社团组织,由该组织统一将作品转送第12届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大展秘书处
  ⑶直接邮寄作品到大展秘书处。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45号,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第12届全国人像摄影大展秘书处;电话:010-66095086 邮编100801

  赛事时间

  整体活动时间
  时间:2010年1月 -2010年10月

  网上初赛
  时间:2010年1月-2010年5月

  网络复赛
  时间:2010年5月-2010年7月

  总决赛
  时间:2010年7月-2010年8月

  公布获奖名单/颁奖晚会
  时间:2010年9月

  摄影艺术汇报展览
  时间:2010年10月

大展, 人像摄影, 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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