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儿童摄影世界遭顾客质疑
2010-05-19发布
转载自:新法制报
**天使儿童摄影世界
交了订金商家擅改预约单
曹女士称,2007年3月,**天使儿童摄影世界开展促销活动,“为宝宝拍摄一套‘纯真花蕾’艺术写真只需花费298元”。当时工作人员称,只要交纳订金,影楼随时都可提供拍摄服务。随后,她交纳了100元订金。今年5月11日,她来到影楼预约时发现预约单多处被修改,“原为‘纯真花蕾’的套餐名被改成‘童话天使’,原先承诺提供的3D道具服务被取消,套餐收费也改为398元”。
商家:经顾客同意才修改
就此,记者来到位于中山路71号的**天使儿童摄影世界。对于顾客的质疑,相关负责人称,预约单并没有任何改动,虽然套餐名称的确被改动,但实际上服务内容并没有变动。
对于曹女士提到的多次改动,该负责人称:“可能是工作人员与顾客协商后进行了部分改动,肯定得到了顾客的认可,只是顾客记性不好。”最后,其补充道,现在顾客的宝宝年龄较大,已不需要3D道具服务。
律师: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杨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一方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夏杨认为,工作人员修改预约单服务内容,应该在与顾客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并由顾客签字确认。“既然双方就合同具体权利义务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除合同,由**天使儿童摄影世界退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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