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婚纱摄影服务合同》将婚纱摄影中二次收费等“灰色地带”逐一进行了明确。这也是全国首份该类合同文本。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在企业名称中含有“婚纱摄影”字样的经营者有300多家,经营范围中含有“摄影服务”字样的经营者则有5000多家,提供婚纱摄影服务也不需要办理特别审批。从业者素质的良莠不齐,加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一些不规范、不合理的“潜规则”在业内广为流行,引发大量投诉。
通过对近年来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婚纱摄影投诉进行分析,当前关于婚纱摄影服务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收费价格不透明、成片质量差、相册开胶、服务丢项、不退预付费用等方面。
对上述投诉较多的问题,将以合同文本的形式进行明确。其中,对“二次消费”、预付款、照片著作权、消费者隐私权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焦点一
“二次消费”逐一明确
该合同将纠纷集中的“二次消费”问题作为规范重点。在格式文本中,明确地预留了“套系外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填写位置。
内容包括,入册外照片的价格;定妆液价格;约定外服装价格以及其他。同时,在合同文本中的签字位置,合同还用黑体字标注了提醒消费者详细了解套系外另收费的产品、服务的价格标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工商部门接到的婚纱摄影纠纷中,半数左右都是涉及婚纱摄影套系外的额外收费问题。新人在拍婚纱照时,多选择套系。但是,还有一些细碎的服务如定妆、鲜花、饰品、高档服装以及超过约定入册张数的照片等,还需消费者在原有的套系价格外另行付费。
焦点二
相框保修期不得少于一年
消费者对婚纱摄影服务最为关心的是服务质量。在投诉中,有的婚纱照的相框还没有出门就破损了。
针对消费者对相框、相册质量投诉较多的情况,合同文本专门规定,相框、相册等开胶、变形的,保修期不少于一年。
在违约责任中明确,影楼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影楼免费修理、更换或重新制作。无法补救或者补救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影楼减免相应费用。
焦点三
付款方式进行了明确
在投诉中,消费者因自身原因退订后,已经支付的预付费用能不能退还的问题,占比例也比较大。
示范文本在表格中设计了三种付款方式供双方选择:一次性付全款;先支付不超过总价20%的定金;支付约定数额的预付款。
其中定金方式从公平原则出发,明确了适用规则,即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放弃拍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影楼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拍摄服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选择了除定金方式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影楼无法证明消费者退订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则无权扣留预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