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录像失踪了 影楼 顾客 谁之责?
2010-07-15发布
转载自:齐鲁晚报
一对新人让影楼帮忙拍摄了婚礼录像,因打工耽误了取婚礼录像的时间,半年后来取时,被影楼告知,婚纱照已被其家人取走,而这对新人的家人却表示没有取走婚礼录像。
12日,家住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的杨女士来电反映,去年年底,她和丈夫经熟人介绍,在县城广场西侧一家婚纱摄影机构拍了婚纱照,小两口举行婚礼时,也让该影楼全程拍摄。婚礼后,两人分别外出打工,就耽误了取视频的时间。
时隔半年,杨女士再次来到该影楼取录像时被告知,她的婚礼录像早已在今年年初,就被其公公取走了。杨女士称,并没听自己的公公说取走了录像。
7月12日下午,杨女士已再次向其公公确认,老人说的确没有取回小两口的婚礼录像。
12日,记者联系了该影楼。一名自称姓王的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初,这小两口的婚礼视频确实被杨女士的公公取走了,当时两人还寒暄了两句。
该负责人表示,因为县城小,所以他们平时在业务中,取婚纱照、视频都是凭“脸熟”,不用拿单据来对。“由我经手拿给她公公的,这我可以负责”。该负责人同时称,由于时隔半年,监控设备的储存空间有限,所以没能还保留当时情况的记录。
13日上午,杨女士一家再次来到该影楼。杨女士对自己取视频的时间相隔太久,向影楼负责人道了歉,双方不再争辩婚礼视频的去向。而影楼负责人为维护声誉,同意赔偿杨女士1000元钱。
记者咨询了工商部门了解到,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应注意保留单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商家在提供服务的时候,也应将提供服务的规范流程向消费者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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