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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的“明星代言”潮
2010-07-15发布
转载自:人像摄影

  影楼似乎正在进入“明星代言”时代。以2007年陈好、胡兵组合拍摄婚纱样片为标志,黄品源、佟大为、大S、何润东、范冰冰先后亮相……越来越多的所谓“一线明星”纷纷穿上婚纱照,充当起了样照模特,在展会和秀场间争奇斗妍,比拼实力。影楼的“明星牌”越打越响,在影楼老板们看来,假如没有一位时尚名流站在自家橱窗里向大众微笑,似乎在市场竞争中就有落于下风的危险。星光照耀下的影楼到底能获得什么样的合理回报,其投入与产出之间产生了何种效益,有没有什么潜藏的弊端,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影楼不差钱

  若干年前,在影楼业刚刚起步的阶段,“明星代言”对我们来说还仅仅是一个美好却不切实际的空想。现在,局面已经改观。几年前,上海某文化公司斥资邀请当红影星陈好与胡兵拍摄婚纱样照,采用“集中资源,共享成果,分摊费用”的方式,为影楼找到了“打明星牌”的突破口。经过这些年的积累,许多影楼都可以拍着胸脯说:“咱不差钱!”关键问题在于钱花得是否有价值、有效果,能否因此走上名利双收的“星光大道”。

  这样,在2009年底至2010年春季的传统淡季期间,一场明星资源争夺战在影楼间展开。老板们的积极行动似乎体现了这样一种心态:“明星”不是**的,但没有“明星”却是万万不能的。有需求就有生产,众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漂亮面孔出现在宣传品、展会和杂志广告中,似乎在向老板们传达一条信息:还不请我?再不请我,你的公司品牌可就沦为二流了!尽管许多人心头仍然存在疑问,但为了影楼形象和面子,为了在市场的比拼中搏出位、抢镜头,便毫不犹豫地刷卡买单了。事实上,市场中打拼多年的老板们清楚一个道理:竞争中并没有绝对的稳妥战略,等你方方面面都想好了再做决定,就会像那句俗语讲的:黄瓜菜都凉了。在综合考虑资金面、影响力、宣传效应和竞争压力等因素的情况下,请“明星代言”不失为一个正确的选择,尤其对于排名当地前几位的大店来说更是如此。 


开启影楼明星代言潮的陈好、胡兵样照

  关键是应用

  引进明星做形象代言,最主要的商业价值体现在影楼品牌形象提升和产品宣传推广两个方面。但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这两种价值,还要看具体的使用方法。

  品牌形象提升方面的价值是最为直观的。当红明星的受关注程度与普通模特不可同日而语,消费者很容易接受一种心理暗示,即明星的档次与企业的档次是同步的,什么级别的企业就会请什么级别的代言者。尽管从理性的角度分析,消费者的这种认识很可能是一种错觉,但是绝大多数消费者都心甘情愿接受这种错觉,并且暗中把自己的品位与产品代言人等同起来。这种心理暗示是影楼可以利用明星效应来为自己服务的前提。

  但是,仅仅把广告打出去,对市场的影响力是有限的。试想,所谓明星,曝光率自然很高,出现在人们眼前的机会很多,仅凭简单的海报展示只能吸引人们一瞬间的关注,很快就会被其他信息所干扰——谈何品牌价值提升?只有针对自己影楼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市场,制定具体的策划案,才能真正把明星与你的影楼形象结合起来。比如,应该将你买来的样照重新设计,从字体、logo设计等细节入手,最大限度把自己企业的形象符号融入到原始样片中,形成全新的设计稿,再推向市场。只有这样,你的明星战略才不会像一个礼花弹,粲然一闪之后就消失无踪。 


2010年登场的大S代言婚纱照

  在产品推广方面,结合明星效应,必须做到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拓展消费人群,这更需要完备的整体策划来指导具体行动。通过合适的营销方案,将“明星代言”与套系销售和营销活动联络起来,这是应用明星效应的不二之选。这里存在着不小的难度,因为明星拍摄的样照,主要的作用是形象宣传,与具体的拍摄套系并无直接关系;怎样在营销活动中贴切地融入明星效应,不是一件拍脑袋就可以想出解决办法的事情。

  引进明星代言并不难。在现有的资源分享模式下,资金问题和合约问题都已经基本解决,只要你动作快一点就行。难点在于如何真正发挥其实实在在的商业价值,而不是仅限于博取人们的短暂关注——这是影楼经营者必须予以重视,并尽量避免的。目前看来,真正能将“明星代言”与影楼实际经营活动完美结合并产生良好效益的,恐怕并不多见。我们的担心是,这个刚刚热闹起来的市场存这样一种可能的前景:明星铺天盖地而来,成为影楼“宁滥勿缺”的必需品,虽然没什么实际作用,但是如果没有,又担心在竞争中落在下风,徒然增加了影楼的成本,进一步压缩本来已经缩小的利润空间。


  质疑的声音

  影楼在引进“明星代言”的过程中,除了看到明星形象本身的光鲜亮丽,还要看到这种代言方式带来的负面影响。实际上,已经有不少消费者质疑这种代言模式,认为这里存在着欺骗消费者的嫌疑。某网友在论坛中发帖认为:“婚纱行业是创造美和幸福的行业,想想顾客们,他们可是一辈子就只拍一次结婚照哦,如果你没有技术就请练好它,不要拿虚假的作品来误导客户!”这话虽尖刻,但平心而论,在特定情况下很很道理。重要的是,这种批评的声音不是仅仅来自专业人士和没有购买明星样照的竞争对手,也会来自消费者。如果我们不能用合理的方式利用“明星代言”,在收获订单的同时,也可能同时埋下客怨的种子。

  介于明星的巨大影响力,影楼在引进这种形式的时候,有必要将“明星代言”与普通的婚纱样照和佳作示范明确区分开来,将“代言”的含义明确化。或者说,我们在使用“明星代言”的时候,必须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消费纠纷的准备。首先,目前的“明星代言”采用了分地区、分品牌授权的模式,但是一对明星代言多个品牌的“折中手段”,是否存在法律上的漏洞?假如出现针对性的投诉,我们是否有足够的理由来规避处罚呢?第二,有的影楼在推广产品的过程中,有意无意混淆“代言”和普通样照之间的差异。曾经有记者暗访某影楼,销售人员的推销语是这样的:“**和**都到我们影楼拍过婚纱照,这些照片也都是我们的摄影师拍的,他俩穿的礼服我们楼上都有陈列。”这话只有最后一句是真实的,因为礼服没有假,而前两句话明显是“仅供参考”。假如我们在使用“明星代言”的时候,都采用这样的手段,长期下去,恐怕最终受损的还是我们自己。

  今天的消费者,越来越具有维权意识,并且能够运用很多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就要求影楼在提升自身业绩的同时,必须同步提升自己的企业品质,而不是一如既往地坚守自己的老经验不变。一遇到质疑和投诉,就用“行规”来搪塞。老经验也许是对的,但时代变了,也有修改的必要,顺应市场,提高服务意识,才能将“明星代言”的作用真正发挥到极致。

  新竞争

  “明星代言”只是近年来的影楼热点之一,这种方式的出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影楼行业正在进入一种新的竞争时期。

  首先,影楼感觉到有必要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企业品位,以适应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明星代言”看似仅仅是一种营销行为,实际上暗示了影楼产业的升级兆头。如果我们仅仅从最低端的“吸引客人”的角度来理解并应用这种方式,显然是一种观念上的滞后。其次,“明星代言”的出现,让影楼的经营者看到一种可能性,即这个行业也有可能采用其他高端行业的营销模式,这显然有助于我们拓宽思路,把许多“不可能”变成“可能”,使自己的企业运作水平发生质变。

  近些年,在互联网发展和工作室潮流的冲击下,相当一部分经营者意识到,现在到了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摄影技术水平和市场营销水平的时候了。“明星代言”只是新的竞争手段中比较引人注目的一种。真正具有远见的经营者并不会把目光局限在几位“大腕”的人气上,也不会仅仅看重他们带来的营业额的增加,他们更看重整个企业水准的提高,而这才是赢得未来市场的关键。

 

  影楼业本身的发展壮大,必然促使竞争手段的升级。几年前,我们对影楼营销的概念还停留在最简单的初级营销模式里,可是现在情况变化了。现在的老板开始具备产业头脑和长远发展观,他们的目标不是做好生意,而是做好企业。“明星代言”的利弊转换,最终取决于你怎样设定自己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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