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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谈国展:入选资格应该被取消吗
2010-08-16发布
转载自:中国摄影家协会

  在国展获奖,是许许多多爱好摄影的朋友们梦寐以求的荣誉,尤其是能在此届国展中的18万多幅参赛作品中“突出重围”、夺得奖项更是令人羡慕。但是,8月2日,本届“国展”组委会在宣布评选结果时,还是决定取消36幅作品的入选资格,其中有的作者感到很“冤”,因为就想让画面看上去完美些,只修改了一点点无关紧要的“多余”或“瑕疵”部分,甚至主办方的工作人员也为此感到遗憾。

  到底是否应该取消经过PS的纪录类作品的入选资格呢?

  我们若从摄影的新闻记录功能看,只有照片具有了真实性,才能引起人们的关注,达到传播与宣传的效果。若人们知道了有的照片不真实,一定会对所有的新闻记录照片持怀疑态度,甚至还会对新闻事件本身的真实性产生怀疑,由此引发的后果将不堪设想。此外,对于观看照片的读者来说,他们大多想知道照片中人物的生存环境,所以画面对细节的交代很重要,因为细节是对被摄人物生活状况、生活态度不可或缺的判断内容之一。所以无论是作品画面被PS了的电扇,还是被PS了的地面赃物、桌上的纸屑,都是读者对人物性格、生活环境和生活态度做出的判断的依据之一。比如,人们会从这些细节中联想照片中的人物和环境为什么还在用电扇,是因为人物生活贫困用不起空调?或者,那是一个简陋的工作场所,临时用用电扇?

  若从摄影的新闻记录行业看,据笔者了解,就我国而言,历届“国展”中也是不允许纪录类照片做任何修改的。若在欧美国家,对于新闻和社会记录类照片,不仅PS 的照片绝不允许在影赛中出现,就是拍摄后呈现在公众面前也不允许有任何修改,一旦被发现,立即清除出新闻摄影行业,这已经成为行业规定。

  由此,我们了解到,确保新闻记录照片的真实性,是公认的职业准则,也是从业者道德规范内容之一。对于此届“国展”纪录类照片的一些作者,为了追求画面的完美,只做很少修改的行为,大家会有什么看法呢?为此,笔者专门电话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获奖者,以及当事人,请他们分别谈谈自己的看法与感受。

  于文国(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主席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工人日报摄影部主任):我没有看到照片,但是纪录类照片做任何添减都是不应该的,这是原则。因为读者相信眼前这张反映某个事件或现象的照片是真实的,若在背后有改动,无论修改的多或少的行为成为惯例,读者知道了就会对所有新闻纪录照片存有怀疑的观看心理,这种信任危机发生的结果是非常可怕的。

  雍 和(新民晚报首席记者):若对新闻记录照片作修改,这可是低级错误。参加比赛,就要遵守规则。就像交通规则,不能说把人撞死或撞成重伤了才算违反交规;闯红灯、压实线,都是违反交规的行为。作者若为了追求画面完美,那拍的时候就应注意完美。我认为主办方对此严格要求是正确的,因为无法规定只允许百分之多少的数字比例才算是修改,若有此规定那就成笑话了。由此也可理解,这不是严格的问题,而是必须的问题。当然,若不是纪实类作修改,如艺术类我认为还是可以的,但参加了纪录类,照片就必须真实。

  曾 璜(新华社特稿社高级编辑):新闻和纪实摄影当然不能做任何修改,别说在西方国家,就是在国内几十年来,不能修改的标准也没有改变过,这是众所周知的问题。这种事情若是在西方,只要有一次修改新闻记录照片的事情发生,这个摄影师就将进入黑名单,由于失去了人们的信任,不会再有媒体采用他的照片;如曾获过普利策奖的摄影师,在数年后出现类似问题也只能被迫离职。

  程铁良(北京青年报图片总监):听说,纪实类的照片因为被查出作者对作品做过PS而被取消奖项或展览资格,有些人为此感到惋惜,原因是PS过的不是“关键部位”,也没有更改基本的事实,只是希望让画面更“完美”。何错之有?我倒要为评委叫好,作为中国最高级别的摄影展览,就该遵循既定的游戏规则,否则就是对其他参赛作品的不公平。任何对作品的一点更改,表面上似乎是为了更加“完美”,况且又没有改变基本的“事实”。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种做法的本质还是我们在价值判断体系训练中的缺失。当我们从“高、大、全”式的完美训练中走出来的时候,我们的价值判断体系就已经不再认可现实生活中的“不完美”了。因为那是非常可怕的事情,那样的价值判断一旦遇到真实的“不完美”,它就会本能地去掩饰、修改,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次的“不完美”是非“关键部位”,但下次“不完美”遇到“关键部位”怎么办?所以,这也是纪实类照片屡屡发现造假的根本原因。

  我认为,要想有效遏制假照片的出现,除了加大对个别作品的查处力度外,关键还是要修正创作者的价值观,让人的价值训练回归诚实、朴实、友爱、和谐的普世价值上,承认生活中的不完美才是真实的观念。彻底否定和抛弃“高、大、全”和“假、大、空”的思维模式,从根本上杜绝PS的现象。

  孟海明(cfp图片库项目主任):我也听说了这件事。我认为这可比作考试作弊行为。修改的少,类似考试时只是抄的少或抄的题分数少;但这种事情在考试中都是作弊行为。如果是运动员在比赛中作假,有的是要被终身禁赛的。
摄影评选中作弊,只是取消奖项,处罚还是挺轻的。我认为无论修改的再少,虽然只是追求完美,但对没有修改过的作品都是不公平的竞争行为。对于这样的处理,有的作者能理解,我估计肯定还有不理解的,甚至觉得有些冤的作者。我想这是他们不知何为“纪录摄影”的缘故,毕竟有的作者并非专业摄影人。

  杨 磊(新华社重庆分社 纪录类优秀作品获得者):优秀的纪实摄影一定是图片真实性和艺术性的高度结合,但真实性一定是第一位的。我不认为一张经过涂改的照片具备真实性,它本身就已经不是纪实摄影,何谈优秀,更遑论获奖?
存在即历史。纪实摄影的社会功能之一就是通过影像记录现实,从而记录了历史。我非常想把自己在国庆大典照片中破坏画面的中央电视台的摇臂、天空中的移动摄像机“飞猫”从图片中删去,但是,60周年国庆大典首次使用了飞越天安门广场的“飞猫”,这已经是历史的一部分,我不能改变这个事实,能做的只能是调整自己的拍摄位置,让这些因素对画面的影响达到最小。

  也许相比在画面中添加因素,在图像中删除影响画面的一些边角料似乎情有可原。任何一个有追求的拍摄者都会苛求影像的完美,有的越界者甚至认为这种删除并不改变事件的真实性,而把这种涂改作为一种常态,甚至把这一“常态”带到了国展上。

  我不敢苟同这一观点。打一个简单的比方,偷100元、1000元是偷,难道偷1块钱、10块钱就不是偷吗?不论添加还是删除,都是对图像的涂改,都是纪实摄影不能逾越的禁区。反过来说,如果纪实摄影允许哪怕是轻微的涂改,那么纪实的意义何在、纪实摄影的公信力何在呢?即便是画面中多余的一只手,那都是客观的存在,它说明的事实是,此处有人!
这样的图片本不该进入国展,当然更不能入围纪实类的获奖作品,否则对绝大多数坚持原则的拍摄者是一种公平的缺失,更是一种对信念的打击和伤害。而对中国的纪实摄影而言,这一点是非不能混淆,不能涂改的原则必须坚守,因为纪实正是此类摄影的生命所在。如因恶小而容之,那是国展乃至中国纪实摄影的自杀。

  程 斌(被取消了入选资格的作者):我参赛的是一组有关蛇的生存环境的照片,这是我第一次给“国展”投稿。我记得是在截稿的最后一天投寄的照片,几天后收到中国摄协发来收到稿件的短信。我认真看了参赛说明,并察看邮寄出去的照片后,发现把一张修改过的照片也一起寄了出去后,当时我还跟家里人说,投错类别了,但当时还存有侥幸心理,因为我发现许多全国或省级的影赛对此规定并不严格,修改的少的作品仍能获奖,或许这是我的偏见吧。没想到“国展”还是给看出来了,这确实是我的问题。我参加“国展”,是因为“国展”的影响大,若获奖了,会有更多的人知道我的作品。因为我是拍摄动物的,我希望借“国展”的影响,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爱护动物。这次对我是个教训,通过这件事,让我对“国展”有了新的认识。

  电话采访前,笔者曾为被取消了资格的作者惋惜,但是听了大家的观点,我的想法有了改变。虽然许多新闻、纪实摄影的专业人士了解有关纪录类的规定,但是,这次被取消资格的作者大多不是专业摄影师,不清楚新闻行业的“行规”,致使他们与奖项失之交臂;不过,由此也使更多热爱摄影的人们了解了这一不可侵犯的“铁律”,并使之被所有摄影人熟知、接受,并能遵守。真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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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 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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