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来贵影楼应聘摄影师。”“你先试拍几张照片给我们看看吧……好的,照片拍的非常好,明天你来上班吧。”就这样,一位摄影师找到了工作,不过类似的应聘场景却先后在5个月时间内出现了15次。原来,摄影师应聘工作是假,盗窃摄影器材是真。昨日上午,盗窃了15家影楼和1位私人总价值10余万元相机的“大盗”站上了莲湖法院的被告席上。
2009年9月的一天,有着多年摄影工作经验的丁某,来到西安市长安区一家影楼应聘,凭借优秀的摄影技艺,他从竞争的同行中脱颖而出,成为该影楼的一名摄影师。然而,刚上班头一天,摄影师忽然“变身”大盗,他趁人不备盗走一台价值近万元的高档数码相机。影楼发现被盗报案后才知道,丁某应聘时用的是假名字。此后的5个月时间内,丁某以相同的方式进入了14家影楼进行盗窃,期间还偷盗了一名在校学生的高档相机,总共价值105390元。
“我看哪家影楼招聘摄影师就去报名,一拿到他们的相机我就想拿出去卖了,这样来钱快。”庭审中,审判长问他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方式作案时,丁某如是说。公诉人认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丁某也当庭表示认罪。“我们侦查案件过程中,15家影楼都表示你的摄影手艺非常好,你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取不菲的待遇。”公诉人在庭审中说道,并且希望他好好反省,今后好好做人,用自己的劳动生活。
同案,莲湖法院还审理了丁某涉嫌诈骗96000元一案,以及李某两次从丁某手中购赃并销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莲湖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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