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评委可不可以翻看参评作品背面?
2010-09-09发布
转载自:中国摄影报

  照大多摄影人眼中的“常理”,在对摄影作品进行优劣评定的过程中,对于纸质作品,评委是不能轻易翻看作者姓名等信息的。从实际情况来看,评委们也在刻意严于律己,在任何评选中都不会随意翻动任何一幅参评作品。不过,作为摄影评选程序中一个颇有意思且没有定论的命题——评委到底可不可以翻看参评作品的背面?着实值得探讨。

  2010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要求作者将“参展表1”,亦即“参展作品登记表”,“用电子方式录入”,打印后“用透明胶条贴在照片背面”。也就是说,作者资料和作品标题、图片说明等信息,全都会在参评作品背面通过“参展表1”得以显示。

  从全面客观对参评作品加以评价判别的角度看,作品标题、图片说明等信息,评委们是有权了解的。在此前提下,评委翻看作品背面的信息也就有其合理性。在一定的条件下翻看参评作品背面,有利于评委了解参评作品的画面背景和创意思路等,比为了避嫌而刻意回避这些信息,对于参评作品来说,更显公平性。

精彩画面引来深度探究

  如果有机会跟踪观察摄影评选这项繁重劳动的全过程,您就会理解,评委们的工作节奏是何等紧锣密鼓。这样一项体力和脑力兼备的高强度紧张流程,一般情况下是容不得评委们翻看每幅参评作品相关信息的,尤其是在像国展第一阶段这样大量淘汰的评选中。

  不少评委强调,摄影作品评选,第一步肯定是看画面本身的素质及表现力,画面技术素质不过关或者摄影语言运用不到位,就很难进入下一轮次。对于全国影展这样的评选来说,参评作品基本素质的要求不能丝毫降低。

  在这种情况下,凡画面本身能够让评委们“眼前一亮”、具有视觉吸引力的作品,往往会引发评委进一步探究其内在实质和相关背景的欲望。了解相关信息和背景资料,便需要通过翻看作品背面的信息来实现。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运用极端语言方式加以表现的作品,其突兀而奇特的方式是“恶搞”还是创新,往往会引发评委之间的争议。为此,了解一下作者是如何陈述的,分析一下作者的拍摄思路和表现手法的初衷等,对于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无疑是有好处的。
  在紧张而有限的评选进程中,如何高效率、快节奏地完成评选固然是新命题,但面对让人视觉上有新鲜感和差异感的作品,相信许多评委都会多看几眼,甚至勾起自己了解作品之外相关信息的欲望。

  不可否认的是,作品本身所表现的内容、画面之外的时代或事件背景、拍摄的难度、通过传播而产生的社会影响力等因素,都会间接影响着摄影评选的最终结果。尤其是全国影展这样一项综合性的摄影评选,在进入更高荣誉评定环节时,必须要考虑反映摄影界近年来的现状,反映对于国家发展和人民生活都产生过影响的重要事件,考虑给予有所创新的作品以鼓励等,这些就需要对作品的相关信息做进一步深入了解。

  在实际操作中,了解作品信息的事务多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即便评委们偶有翻看,也是可以理解的正常程序——在所有摄影评选的规则中,从来没有过也没有必要强行约定评委不得翻看参评作品相关信息。即使有此规定,也可能会产生新的不公平或不透明。

图片说明作为重要信息

  其实,在许多情况下,参评作品画面本身的内容交代已比较清晰,包括事件内容、人物身份及相关背景等,一眼就可以看出个八九不离十。但对于某些纪录类摄影作品来说,图片标题和相关说明等肯定是不可或缺的必备因素。本次国展的征稿启事中就明确规定,纪录类参评照片“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2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都说“一图胜千言”,其实在许多时候,尤其是在应用于传播时,纪录类图片必须辅以文字说明才能更为客观有效地传递信息。有专家前两年曾幽默地说:“照片是哑巴”,要让照片说话,文字说明是重要因素。

  在本次国展评选中,华商报首席记者李杰拍摄的《地震来了》(纪录类铜质收藏作品)最后阶段就曾引发一些非纪录类专业评委的讨论与争议。一些评委提出,这幅照片是否有所摆布,如果真是地震发生时的一幕,当然是不可多得的好照片,如果属摆布导演,或者与地震等重要大事件无关,就显得一般了。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纪录类专业评委的介绍,还是相关工作人员的解释,都没有翻看作品背面作品登记表上的图片说明来得准确与快捷。事实证明,这幅作品是汶川大地震发生3分钟之时,作者在西安街头偶然间遇到的场景,且被及时抓拍下来,成为地震来临的那一刻人们生活状态的真实写照。

  拿最近引发热议的作品《挟尸要价》来说,所有人都不会怀疑照片画面本身有什么问题,但对于这幅作品是否有假的质疑的所有焦点,都集中在图片说明和标题上。也就是说,大家关注的是照片主人公的行为是否属“挟尸要价”。这一持续不断的争论,凸显的是纪录类摄影作品在图片说明的精准性方面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尤其作为新闻照片如何准确无误地传达信息仍存在不严谨之处。

  媒体记者尚且如此,对于普通摄影爱好者等来说,写好图片说明,据实介绍情况的要求就会显得更难。对于图片说明,相关专家的观点是:画面中已有的东西不需要再写,要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结果等五要素尽量全部呈现,有的时候还需要交代大的环境背景。图片说明的写作作为一项专门的学问,广大摄影人不仅需要在思想上重视,也需要学习相关知识。曾有学者提出,凡是没有文字说明只有标题的照片,都不应该归入纪录类——此话虽有些极端,但对纪录类参评作品的作者,却有一定警醒作用。

  通过这两年的打假风潮,我们会发现,不少假照片都是写出来的,而不是因为改变了原始影像而PS出来的。也就是说,文字说明与图片呈现的内容不符,在传播过程中引发了读者和观众的误解。从这个角度来看,图片说明之于纪录类作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评委们有所质疑时翻看了解作品背景,也有利于防微杜渐。

创意介绍利于评委解读

  对于纪录类作品图片说明重要性的认识,相信随着摄影分类评价体系概念的深入人心,会得到摄影界越来越多的重视。那么,艺术类、商业类的参评作品,除标题之外,就不需要任何文字说明了么?答案也是否定的。

  尽管艺术摄影作品的表达有拍摄者强烈的主观因素,商业摄影作品反映的是客户需求与创意思路的结合点,但在全国影展这样一个各类摄影风格和摄影手法集大成的场合,包括所有评委在内的任何专家,也不敢说能够看明白任何一幅(组)参评作品的深刻内涵和全新手法。在这种情况下,作者提交参评作品时如能撰写相关说明,也可显出其与评委沟通的诚意与技巧。

  在本次全国影展第一阶段评选中,就有一幅看起来有坑坑洼洼,摸起来有浮雕般立体感的参评作品,引起了一些评委的兴趣。大家争论后,通过作品背面的相关说明了解到,这是作者进行的一种新的摄影手法的尝试,在制作作品的过程中,他为部分画面元素涂上化工原料,然后用刀子雕刻成与实际事物相仿的栩栩如生的形象,凝固之后照片便有了立体感。面对这样的新事物,评委们随后的讨论更加热烈。虽然这幅作品未能最终入选国展,但其勇敢尝试的方式却博得评委赞赏。难怪在第一阶段评选的总结会上,摄影家周梅生评委交流总结道,对于采用极端摄影语言方式的作品,评委们是加以特别注意了的。

  另外一个值得探讨的例子,是制作时所用素材未取得合法授权,违反了本次全国影展征稿启事第一条第8、11款和第四条第1款规定,因涉嫌侵权被取消金质收藏作品资格的《明天的现实》。

  在中国摄影家协会委托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就其是否侵权召开的专家论证会上,北京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律师阎军就提出,“在参评时是否对作品采用他人素材进行了说明”的信息很重要,“从目前掌握情况看,他并没有说明。因此给评委和公众的感觉是这幅作品的整个画面都是他个人创作”,因而被指“剽窃”。有摄影界人士认为,如果侯谢在提交作品时,明确标出自己的图片素材来自于图片库,且未能查明作者,可能其所受的舆论责难会少许多。

  在新闻行业,对于所有公开传播的图片有个认定惯例,包括插图、制图及表达一定概念的创意图片,在刊发时或者要能被读者一眼识别出来非新闻照片,或者须加注“创意图片”等字样,有的还需要说明拍摄手法。我们在一些通讯社播发的新闻图片稿件中,就能看到附注的“多次曝光”等。将真实情况加以说明,便不易引起误会,就不会有人再按新闻照片的规矩来研究这些创意作品是否合理。对于数码影像作品,尤其是商业类、艺术类中不可避免地利用他人影像素材的作品,在参评时应对其合法来源加以说明,以利更为公平公正地评判。

文图结合评选值得探讨

  文图结合的传播最有价值。在类似于本次全国影展等以纸质作品进行的摄影评选中,如何平衡评委了解相关信息和保证公平公正,如何在尽可能屏蔽作者信息的情况下让评委了解更多作品本身背景和表现手法等信息,一方面需要广大参评者在填写相关表格或者选送作品参评时加以重视,以最简练的语言陈述全部应该说明的情况,另一方面,也需要评选组织方考虑相关便捷措施。

  在一些电子化的摄影评选中,利用相应软件功能,将简单而完整的相关信息录入图片属性中,可通过点击图片等手段调取,加上录入时用编号替代作者信息,效果尚佳。即使是在纸质作品评选中,也有人提出,是否可以要求作者将照片标题及相关说明打印在照片正面,以方便评委们审读,并避免争议。据悉,本次全国影展实行的条形码等措施,正是在这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在评选结束后的总结会上,全国影展组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影展今后的纸质作品,也可探索要求所有作者将题目、图片说明等信息与画面等制作在一起,以利更为公平合理的评选。

  对于一项摄影评选,程序和规则的公正,能最大程度保障结果公正,更有利于让评委们在有限的时间内遴选出更优秀的入选作品。本届全国影展评选中应用的幻灯类投影公开唱票计分和自动统计软件等,在金、银、铜质收藏作品的评选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效率,也加大了透明度。

  面对着更多新型摄影展示和评选模式的冲击,如何更为公平公正地做好越来越多的摄影评选活动,本次国展无疑提供了很好的可供研究的范本。在这种情况下,持续的学术研究和相应的公开讨论,可能会更好地促进摄影评选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更加科学化、有序化。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黑光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

评委, 可不可以, 翻看, 参评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观点、图片、文字、视频来自本站用户上传发布,如有侵犯到您的相关权益,请点击权利通知指引,您可根据该指引发出权利通知书,我们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立即审核并处理。
· 黑光网 ·
相关阅读
评委说国展
武汉国际旅游节主打婚庆牌狂欢一个月
秋冬婚纱主打“创新色”
电子喜帖走俏婚礼月
80后新人不吃“老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