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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与策展并行的摄影作品评价
2010-09-29发布
转载自:中国摄影报

  编者按:
  策展正在成为评选之外的另一种摄影作品价值评判方式。
  策展人与评委一样,受到从职业摄影师到业余摄影爱好者的关注和青睐。
  由摄影家、评论家、出版人、媒体人甚至组织工作者等等这些摄影行当变身而来的策展人,正在以自己的专业水准和影响力  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一个个摄影个案的价值判定,而在此前,更多摄影作品价值的认定是通过参加评选及其后的展览等实现的。
  另一方面,随着各类摄影活动的兴盛,评选作为一项专门学问,也被越来越多的摄影界人士所重视。评选与策展两种评价方式的并行,推动着中国摄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如果仔细回味进入21世纪以来的中国摄影发展变化,我们会发现,2001年与国际摄影节等新活动样式一同引入的全新行当——策展人发挥作用的空间越来越大。

  策展正在成为评选之外的另一种摄影作品价值评判方式。策展人与评委一样,受到从职业摄影师到业余摄影爱好者的关注和青睐。由摄影家、评论家、出版人、媒体人甚至组织工作者等等这些摄影行当变身而来的策展人,正在以自己的专业水准和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一个个摄影个案的价值判定,而在此前,更多摄影作品价值的认定是通过参加评选及其后的展览等实现的。另一方面,随着各类摄影活动的兴盛,评选作为一项专门学问,也被越来越多的摄影界人士所重视。评选与策展两种评价方式的并行,推动着中国摄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评选的学问

  也许是因为参与的人群越来越广,也许是因为摄影界和社会各界对摄影评选的公平公正性更多予以关注,也许是因为传统的评选面临着数码影像和互联网传播条件下的变革需求,评选作为一项专门学问,不仅引发热议,也引发许多全新的尝试。

  从评选形式看,传统的投子式评选因评委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影响和跟风等,已悄悄发生了改变。像首届“华赛”及其他一些摄影评选,尝试为每幅参评作品设置了漂亮的投票箱,评委们投给每幅心仪作品的“子”都处于封闭状态,将其间的相互影响努力降到最低。像中国摄影金像奖、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等更多的评选进入终评环节时则采用打分方式进行。笔者记得,在某次“全国十大体育摄影家”的评选现场,几位评委要对通过初评的数十位参评者的每人20幅作品幅幅打出分数,最终计算所有评委打出的总分来排定名次,其劳动强度可见一斑。新闻摄影的评选和一些通过互联网征稿的摄影活动大都采用电子化的评选方式,一些地方的摄影组织等单位还为此开发了专门的评选系统软件。

  更多的摄影评选还是坚持以传统扩印或打印照片的方式进行,比如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等重要摄影活动,考虑到要对照片的摄影水平、制作水准等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考评。不过,在新闻图片用电子评选方式的合理性更多被认可的同时,有关如何在艺术类、商业类等的摄影评选中应用更先进的载体和介质,也正在被有识之士所探讨和尝试。通过多种不同方式征稿的摄影活动,最终的评选仍会统一为一种样式,以保证相对的公平。

  在评选程序的设置上,许多摄影评选现场开始设置监督员、监评组和复议程序等,评委们在对入围作品充分表述意见的基础上再进行投票,并允许对自己看好的作品在投票之后、评选结果确定前争取机会等方式,给了优秀作品以更多突出重围的机会。针对近来更多举办的以宣传推广旅游景点或地方形象为主要诉求的摄影大展评选“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的细则,中国摄影家协会等单位在相应摄影评选中还增加了数码影像鉴定程序,也就是邀请专家从技术层面保证所有优胜作品符合基本征稿要求。

  最重要的是,借助于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和效率,许多重要的摄影活动评选都设置了网上公示等程序,以接受更多公众的全面监督。近期刚刚结束的2010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的公示环节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光对于照片的公众评论就达到数万条,从一个侧面见证了摄影评选在公众层面的关注度。面对越来越高的关注度,摄影评选在程序设置、评委选拔、征稿规则制定等层面也是反复推敲不断改进,还有不少摄影人和公众积极地建言献策,有机会担当国外一些摄影评选的业界知名人士更通过各种途径介绍自己的见闻。要知道,关于某些摄影活动的评选过程,是广大摄影人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为了最大限度地吸取各方面的经验教训,中国摄影金像奖、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等重大摄影活动的评选每届都有新举措,都力求将程序和结果做得更科学、更公正。评选作为一项专门的学问,在其过程和结果越来越透明化的状况下,于摄影价值的评定仍将发挥重大作用,摄影界对其科学性、有序性、公正性的探索也将持续下去。

策展的现状

  应该说,策展人的出现,从一定程度上解放了一些难以通过评选崭露头角的摄影作品生产力,而国际摄影节和新兴的画廊、美术馆等业态给了这些作品以更多传播机会。从某种程度上说,成型专题通过展览推介的传播效力,应该比参加评选之后的展示更有效用,更易得到国际国内专家学者及买家的关照。

  起始的几年,一方面是部分专家向国内集中介绍着策展人的基本常识,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摄影节之类活动“大干快上”,所有展览都恨不得安个策展人以赶时髦,至于是否能从学术标准和其他层面对于展览进行相应把握和掌控,是否真正起到策展人作用,当时已开始引发争议。随后,经历了数年发展,中国的摄影策展人基本形成了一支较稳定的队伍,也在不断涌现新人。一些策展人还应邀为国外有关机构和摄影活动策划介绍了中国专题或中国摄影师的展览,进而成为国外摄影节特邀的参加见面会之类活动的专家。包括中国摄影艺术节等传统活动项目在内的几乎所有摄影大型展示,都开始引入策展人制。广东美术馆主办的《中国人本》大型摄影展览,中国摄协成立50周年之际举办的《摄影中国1949-2006》大型摄影展览等,都是完全按照策展方式进行的,成为颇受关注的重大事件。连州国际摄影年展等实行的总策展人和策展人机制,也以其学术水准受到业界肯定。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一些策展人经常能收到摄影师主动寄送的光盘,相对于传闻中的重要评选前拿作品请评委指教的现象,可见策展人的业界地位。

  不可否认的是,正如任何一种新生事物一样,策展人也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不少摄影策展人仅仅只是把摄影人的作品结集起来拼合成一场展览,至于策展意图与理念、对参展作品的整体性选择、学术评论的撰写甚至展览图录编辑出版、展览传播策略及后续研究等职责,目前还做得远远不够。此外,由策展而带来的一些名与利,学术与市场的角力,策展人与摄影师之间的合作关系等等也因而出现。策展机制如何健全和完善,可能比评选机制的完善需要更漫长的过程。当更多摄影人热衷于与策展人见面、交流,把作品寄到策展人处希望有更多推介机会的时候,策展人的道德和学术水准等话题也应得到更多关注。

二者的互涉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在广东省第22届摄影展览中,首次尝试对策展人进行评选。作为作品评判和展示推广权利的操持者,策展人本身成为评委们评选的对象,产生的是两种不同摄影作品评价方式互涉的绝妙效果。评委对于策展人的评选,是否可以认定为对其选择评判摄影作品水准的二次评判?

  无独有偶,2009年末举办的中国第十三届国际摄影艺术展览暨2009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首次征集评选十大策展人,成为该活动的亮点之一,也首次创立了策展人群体同场竞技的舞台。无论是作为整体活动的宣传卖点也好,还是从提升活动本身的学术水准来看,丽水这一举措都有着一定的开创性。不过,学术委员会对策展人的水平进行评选并推出“十大”,还应该是传统的评选模式。近年来的国际摄影节等活动,也会在相应的范围内评出优秀策展人等奖项,不过,以笔者看来,这中间也牵涉到各方关系的平衡等,甚至有的活动对所有策展人都授以奖杯。

  另一方面,一些以征稿评选形式切入的摄影作品大型展览也结合采用了策展人机制,在评选结果的基础上由策展人对于展览空间布置、展示效果和学术水准等进行把控,取得了远比普通摄影展示方式好的效果,最典型的属2008年中国摄协主办的《“记忆30年”长安杯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全国摄影大展》。

  在2010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评选结束后的座谈会上,一些评委就提出,是否可以以评委个人的名义,从国展参评作品中遴选出部分作品组织一些有个性的主题展览?关于评选的平衡和策展的个人视点如何结合运用的探讨氛围,由此可鉴。

  两种不同样式的摄影评价体系有着千丝万缕的交织,比如更多的策展人开始出现在传统的评选现场,从中发现自己需要的优秀作品,积累相应的摄影人和作品资源。不过,策展与评选二者的应用范围还是有区分的。

  相对来讲,策展更多体现的是策展人个人的视角和观点,或者作为执行人所服务机构的观点,评选则是体现了代表各方意见的评委会的综合意见。因而从效果来说,评选是妥协的结果,而策展则是个性张扬的方式。如何在策展和评选并行的摄影评价体系中,给更多优秀的摄影作品以出头之日,让其得到更多的传播,体现真正的价值,应该是值得摄影界关注和深思的话题。

  尽管“策展人时代”正在向我们走来,但评选作为一种传统的摄影作品评价体系仍有其无限的生命力。二者的互涉和互为借鉴,或许正是摄影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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