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拍写真脸上起“疙瘩” 影楼同意给女子补偿
2010-10-23发布
转载自:威海晚报
10月19日,家住杏花村社区的孙女士在市区一家影楼拍摄写真时,使用了影楼的化妆品,面部产生过敏反应。经协商,影楼负责支付孙女士的医药费,并免费为孙女士补拍没有拍完的写真。
孙女士一直想为自己拍摄一次写真,十一期间,看到一家影楼推出了优惠活动,孙女士当即交了500元定金,预约10月19日去影楼拍摄。19日上午8时许,孙女士来到了影楼,化妆师告诉她拍摄写真需要化比较浓的妆,而孙女士没有带自己的化妆品来,只好用影楼配备的化妆品。由于当天下午有事,孙女士只拍了一半便走了,剩下的一部分计划等有时间再过来拍。
离开影楼时,孙女士立刻将脸上的化妆品全部洗掉。当天晚上7时许,孙女士回家后就感觉到脸部有种火辣辣的感觉,皮肤也十分紧绷,她以为第二天会有所好转,没有太在意。不料,第二天早上照镜子时,孙女士发现脸部及颈部都长了红色的痘痘,脸颊处起了一层薄皮。
孙女士立刻来到四○四医院皮肤科进行检查,经医生诊断,孙女士患了过敏性皮炎,推测是使用化妆品过敏造成的。孙女士认为自己是使用了影楼的化妆品导致的,当天便与影楼进行了沟通。经协商,影楼同意支付孙女士的医药费200余元,并免费帮她补拍剩余的写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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