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婚礼上漏喝交杯酒 状告婚庆公司获赔
2010-11-01发布
转载自:楚天都市报
婚礼上司仪未安排新人喝交杯酒,自认留有遗憾的一对新人将婚庆公司告上法院。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判决返还策划主持费用200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去年11月,王先生和刘女士结婚,并聘请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为他们策划婚礼。在“共注香槟塔交杯酒”环节,司仪只让他们将香槟倒进香槟塔,各自拿起一杯香槟向来宾举杯。王先生夫妇认为,缺少了彼此喝交杯酒的环节使他们的身心健康受到极大的伤害,故诉至法院提出诉请。
法庭上,文化传媒公司称,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以什么形式喝交杯酒,因此认为公司并未违反合同义务。但法院认为,交杯酒的形式应理解为通常形式,即手臂相环饮酒,文化传媒公司在履行此项义务时存在一定瑕疵,这一环节的缺失都会造成新人的终身遗憾,故判文化传媒公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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