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挂出范冰冰“婚纱照”惹祸
2010-11-05发布
转载自:楚天金报
一家影楼转载了网站上的新闻,内有六张明星代言拍摄的婚纱照。明星婚纱照的制作公司发现后,认为此举侵犯了其著作权,要求赔偿3.4万元。昨日,这起民事诉讼在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
2009年9月,上海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斥资,制作了一批知名明星拍摄的摄影作品,共有55张。这些作品完成后,在摄影行业和影楼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今年年初,这家文化传播公司却发现,武汉一家影楼经营的网站转载了一则新闻,里面引用了
55张作品中的六张,全部是知名艺人范冰冰和黄少祺拍摄的婚纱照和艺术照。
对此,这家文化传播公司认为影楼未经其许可,就在经营的网站上擅自传播其作品,侵犯了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今年6月,这家文化传播公司向武汉市中院递交诉状,要求影楼立即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移除照片,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各项费用共计3.4万元。
昨日庭审时,针对文化传播公司的诉求,影楼的代理律师表示,影楼只是转载了网站的一则时事新闻,而且已注明了新闻来源;在使用照片过程中,影楼并没有商业目的,也没有因此获益,更没有给制作方造成经济损失。该代理律师还认为,在原告拍摄的55张照片中,影楼只引用了6张,也属合情合理。
法庭未当庭宣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黑光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