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探索创新 发掘摄影新人
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正式启动
2011年1月6日-2011年6月30日
由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的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于2011年1月6日正式启动。这次大展以“摄影,让青春更美好”为主题,旨在给青年摄影人提供崭露头角、展示才华的舞台,发掘、培养、造就有潜力的摄影新人,为我国摄影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主办方中国摄影家协会表示,响应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在“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元月推出,担负了推动摄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光荣使命,以及及早选苗、重点扶持、跟踪培养青年摄影人才、促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艰巨任务,意义重大而深远。中摄协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引导青年摄影人关注自然、关注社会、关注心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自觉地把个人的艺术追求融入国家发展的洪流之中,把生动的摄影创作置于时代进步的大潮之中。
据介绍,大展征稿对象为14~34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出的“青年”定义),即1977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的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或境外具有中国国籍的青年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参展作品形式限定组照,分为纪录类和非纪录类两大类别,截稿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大展将评选出30组入选作品。入选作品将在北京首展,在全国巡回展出,并结集出版画册。征稿启事和作品表详见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及大展官方网站中国摄影教育网(www.photoedu.cn)。
为了将大展打造成一个在青年摄影人中具有影响力及独特价值的品牌活动,大展组委会还将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举办大师班,对作品入选者进行摄影高端培训,力求使他们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加强职业素养,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创作基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据了解,首展将在2011年9月进行。
启动仪式举行
中国文联主席团委员、中国摄协分党组书记、副主席兼秘书长李前光接受书画协会祝贺
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北京摄影函授学院院长顾立群(中)\新华社高级编辑陈小波分别致辞
服装学院摄影系教授陈小波接受大展启动海报
征稿时间: 2011年1月6日-2011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一、征稿细则
1.年龄在14~34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出的“青年”定义),即1977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的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或境外具有中国国籍的青年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大展征稿只接收组照(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罗列),不接收单幅作品。组照每组4~12幅照片。每位作者在同一项目中限投2组。每组作品均需附填写完整清晰的《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作品表》,每一组照限投一个项目,且组照内的单幅照片或与该单幅照片高度近似的其他照片不得列入另一组照。
3.大展不接收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影展、国际影展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
4.大展只接收电子照片,不接收纸质照片。投稿者需邮寄的内容包括:光盘(其中存有照片文件和电子录入的《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作品表》)和经投稿者亲笔签名的《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作品表》。建议将光盘加硬纸板保护。
电子照片要求:长边不低于1024像素,高质量JPG格式,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裱。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参展项目-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及组照序号-所在地”,如“专题报道-张三-春运(1)-山东”。
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前述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5.请勿投送合作拍摄的作品,但数字技术特技影像类作品,如为与他人合作,可分别署创意者、拍摄者姓名各一人。
6.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追究投稿者的法律责任。
7.纪录类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8. 大展不收参展费,不退稿,且不退投稿所用的存储介质。
9.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特别声明: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创作基金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情节严重者,将禁止其参加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两年直至终身。
二、评选项目设置
本届大展将评出入选作品30组。
(一)纪录类:
1.最佳专题报道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基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2. 最佳环保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基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3.最佳景观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基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4.最佳日常生活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基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5.最佳人文关怀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基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6.最佳体育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基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二)非纪录类:
1.最佳观念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基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2.最佳时尚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基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3.最佳创意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基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三)其他类别设置:
1.评委会特别推荐摄影作品1组,颁发创作基金10000元和荣誉证书;提名作品2组,颁发荣誉证书。
2.组织工作优秀单位5,颁发荣誉证书。个
三、类别释义
1.
纪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
2.
非纪录类:指纪录类以外的所有题材的作品。涵盖艺术类(数字技术特技影像及实验摄影等作品)、商业类(商品广告、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作品)等图片。模仿他人创意、使用未授权图库素材、使用3D软件制作的作品不得参评。
3.组织工作优秀单位:组委会将根据团体推荐的参与人数、来稿量和入选成绩,对表现突出的团体授予“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组织工作优秀单位”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四、入选待遇
1.
除按评选项目设置予以奖励外,作品入选者还将被邀请参加“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开幕式,并参加由组委会邀请国际知名摄影专家、学者举办的大师班。
2. 入选作品将在北京首展,在全国巡回展出。
3. 入选作品将结集出版画册,赠送每位入选者。入选作品制作的图录,将赠送每位投稿者。
4. 入选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教育网展出,并在《中国摄影》、《大众摄影》以及《中国摄影报》等选登。
5. 本大展所颁荣誉证书,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五、其他说明
1.主办单位有权在与大展相关的事项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2.大展所有入选作品和作者信息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评选结果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教育网、《中国摄影报》等媒体上公布。
3.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4.大展及本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组委会。
5.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联系方式
投稿地址:
北京珠市口东大街2号(万商汇数码城4层)北京摄影函授学院
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办公室
邮编:100062
联系人:金莉 孟超 电话:010-65136128 010-65282747
咨询邮箱:youthphoto2011@126.com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黑光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