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年终岁末,团购很火猫腻也多
2011-01-28发布
转载自:新闻晨报

  春节将至,网络团购一片红火。作为一种新兴消费方式,团购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和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少消费纠纷。

  学会辨识消费陷阱、依法破解维权困局,理应成为消费者必修的一堂“法律课”。

  背景:网络团购 成了消费新宠

  随着春节前夕购物高峰季的到来,眼下,热衷网络团购的消费者数量正迅速增多。

  “前段时间,我到影楼准备给满周岁的孙子订购一个写真摄影套系,可当时看中一套价格888元的,又嫌它太贵。回家后,我在团购网上意外发现一家知名的儿童摄影机构正在搞促销,和我看中的888元套系类似的摄影套系,团购价只需要49元。我立刻订购了一套。拍出来的效果全家人都很满意。现在,我这个老人家也迷上团购啦。”五十多岁的王阿姨喜滋滋地说。

  “搞团购,商家可以薄利多销,消费者也能得到实惠,这叫皆大欢喜。”已有半年“团龄”的年轻女孩小肖说,最近临近年关,同事聚会等活动不断增多,为此她和同事参加了不下百次的团购,包括电影券、餐饮消费券、游乐场套券等日常消费券。“我粗略地算了算,参加这些团购我大概省下了4000多元钱呢。”小肖笑道。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调查,截至2010年11月底,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团购网站总数达1664家。网络团购,已成为公众消费的新宠。大到售价几十、上百万元的房屋、汽车,小到数百元甚至数十元价值的服装、零食,只要消费者有需求,团购网站几乎都能够提供相应的团购服务。而在团购网站所提供的服务领域方面,调查显示,休闲娱乐、食品餐饮两大类商品最受欢迎,占了团购主分类的半壁江山。

  “今天,你‘团’了吗?”正成为都市“潮人”们的一句见面问候语。

  团购乱象:损害消费者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来国内团购网站的井喷式发展,在最初的疯狂之后,团购消费中存在的种种乱象也开始显现,并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比如,去年10月,热衷于“团旅游”的王女士通过某团购网站,花79元预订了原价528元的一份旅游套餐。

  “当初订的时候真觉得是捡到了大便宜。”可是,当她打电话给相关的旅游接待单位准备把这“大便宜”变成现实的时候,王女士发现,那个预订电话不是占线就是无人接听。无奈之下,王女士再次咨询了当初团购的网站,得到的答复只是,“可以退款”。这样的答复并不能让王女士满意:“没有房间,预订不上,还搞什么团购呀。即便是退了款,耽误了我那么多时间和精力,谁来负责呢?”

  比起王女士,张小姐的团购遭遇更让她胸闷。前不久,张小姐在一家团购网站上看到一款自己喜欢的手机,价格也非常吸引人。汇款之后,收到货,张小姐却傻眼了:“打开之后,就是一个用过的化妆品。”

  花的是手机的钱,送来的居然是化妆品,而且还是用过的,这让张小姐哭笑不得。谁知,让她更加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时隔不久,这家团购网站的页面居然打不开了。担心受骗,张小姐连忙在网上搜索,果然搜索到了其他受害者。后来张小姐了解到,和她一样团购这款手机的人收到的货各不相同,有人收到报纸,还有人收到扑克牌等,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团购遇到欺诈的,远不止张小姐一位消费者。几个月前,王先生在网上看到一个组织团购低价木地板的帖子。经过一番电子邮件沟通后,王先生汇去了订金,但是半个月过去了,汇款却石沉大海。无独有偶,李女士在网上团购,买了一双高跟鞋,网站承诺7到10天可到货。可是款汇过去1个多月,买的鞋却一直没有送来。当李女士试图联系网站列明的客服经理时,对方的手机却永远关机。

  除了遭遇虚假承诺、货不对板、恶意欺诈等情形外,消费者还会在参加团购的过程中遇到退款难、团购活动与实际不符,商家谎报团购数字以骗取信誉度等现象。

  有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国内互联网用户针对团购网站的消费投诉达到日均5起,超过80%的网民对团购网站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产生了质疑。而且多数网民表示,遭遇团购消费纠纷后,往往维权之路步履维艰。

  团购那点事

  团购就是团体购物,指的是消费者集中起来购物,以求得最优惠的购买价格。

  团购的方式主要是网络团购,团购项目五花八门,从美容券、餐饮券到图书、家电、旅游等产品应有尽有。根据团购的人数和订购产品的数量,消费者一般能得到5%到40%不等的优惠幅度。

  说法

  法律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尚无专门、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规范网络团购的行为,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加强相关立法工作。

  不过专家也表示,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就必须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团购网站没有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可以认定该网站属超范围经营,并可据此进行查处。

  此外,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或者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链接

  团购网站10大隐忧

  去年9月20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首份团购网站调查报告,报告列举了团购网站的10大隐忧:

  知名网站遭克隆;

  商品与实际不符;

  哄抬团购量,造成热抢假象;

  在线支付缺担保机制;

  集中爆发的人流量超出商户承受范围;

  团购企业与商户合作意向不统一,用户消费被歧视;

  售后服务无保障;

  用户非理性购物冲动易产生“团奴群体”现象;

  团购维权机制尚无;

  团购用户黏度低,盈利前景迷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黑光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观点、图片、文字、视频来自本站用户上传发布,如有侵犯到您的相关权益,请点击权利通知指引,您可根据该指引发出权利通知书,我们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立即审核并处理。
· 黑光网 ·
相关阅读
德国小朋友幼儿园举行“鸟儿婚礼”
传承华夏文化,赤峰市首例“汉式婚礼”上演
“世博记忆”摄影展将于本月28日举行
喜领"公主照"和"全家福" 盲女贝贝收获双重惊喜
婚期将至 婚纱相册交付却被影楼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