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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助理盗窃 用编织袋兜走影楼相机
2011-03-09发布
转载自:大众网综合


小韩和他盗窃的摄影器材

  23岁的小伙子小韩,来自枣庄,在济南一家摄影工作室干摄影助理。打工的他不甘如此“寄人篱下”,想自己创业当老板;但是,缺少资金的他竟然想到了偷,偷的还是自己打工的店面。

  小韩费尽心机,偷了4部单反数码相机,12个镜头,涉案价值约12万元。得手后,好吃懒做的他却忘了自己的创业梦,销赃得来的钱被挥霍一空。

  干摄影 他感觉打工没前途

  2010年7月,小韩从老家枣庄来到济南,在解放路附近的一家摄影工作室打工。小韩有一定的摄影技术,他在摄影工作室干的是摄影助理的活儿。

  干摄影这一行,他自然熟知摄影器材的价值。单反数码相机的机身和镜头,价格在万元以上的比比皆是;而小韩所供职的工作室,就有不少这样的相机和镜头。

  打工一段时间后,小韩曾和工作室的一位同事商量,老是打工“寄人篱下”没什么前途,不如合伙开一家摄影工作室或者影楼,自己创业当老板。不过,商量归商量,这两人都是打工的,开店的资金问题他们却没有办法解决。

  小韩自然知道这一点,一部像样的相机,一个像样的镜头,就不是打工挣的那点儿钱所能买得起的。于是,他的心思用在了歪路上。

  做准备 他开始筹划当“家贼”

  小韩所在的摄影工作室,有较为先进的摄影器材;晚上员工们下班后,这些摄影器材会放在店里的保管室里。

  小韩开始筹划对这些相机和镜头下手。由于是工作室的员工,小韩自然对店里的情况十分了解;在筹划期间,他还偷配了工作室房门的钥匙。

  同时,小韩陆续准备了手套、口罩、编织袋、撬锁用的铁丝等工具,准备在适当的时机下手。

  既然是“家贼”,而且还配了钥匙,为什么还要准备撬锁用的铁丝?原来,小韩的想法是,偷了相机和镜头,也不能让民警看出是“家贼”干的,要制造外人盗窃的现场,盗窃后要把门锁破坏。

  同时,小韩还找来朋友,提前写了一张纸条:不要以为你们拍得多好,这只是对你们的一点儿惩罚。显然,这张纸条也是想盗窃后留在现场,用来混淆民警视听的。

  伸贼手 他把赃物藏到花坛里

  2010年12月1日傍晚,小韩所在的摄影工作室下班了。小韩和同事回到了距离工作室不远的住处。当晚7时30分,小韩带着准备好的工具来到了摄影工作室,他用配的钥匙打开房门,轻松地取走了4个相机,12个镜头,并把它们放到了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里。

  随后,小韩把编织袋藏到了距离工作室不远处的花坛里,并用树枝盖好。整个过程只有不到10分钟的时间,随后小韩迅速返回了住处。

  值得一提的是,小韩由于当晚忘了带撬锁用的铁丝,并没有破坏门锁。

  查现场 民警说是“家贼”干的

  2010年12月2日上午,摄影工作室的老板发现相机和镜头被盗,迅速报警。此时,小韩已经从花坛里取走相机,回了枣庄老家。

  接到报警后,燕山派出所和历下刑警二中队开始联手侦破此案。在勘查了现场和走访调查后,民警很快认定,这是“家贼”所为。很快,小韩被叫回了济南,配合民警调查。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小韩自称没有作案时间,拒不承认自己作案。

  由于证据不足,民警让小韩先行回去;不过,此时他已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民警分析案情认为,现场遗留的纸条,应该是嫌疑人故意布的疑阵,破案的重点应该继续围绕小韩来调查取证。

  起矛盾 朋友把他的事给露了

  小韩回到枣庄之后,将盗窃相机和镜头的事情告诉了同村的朋友阿振(化名)。同时,得手后的小韩完全忘了自己的创业梦,他首先想到的是将这些东西出手,先弄到钱再说,并委托阿振帮忙出手。

  阿振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听说小韩发财了,也想跟着沾光。于是,阿振就开始向小韩“借钱”,但是相机尚未出手的小韩当然没钱,阿振要不到钱,和小韩有了矛盾。

  阿振决定自己“弄钱”。不久后,阿振从网上查到了小韩所在工作室老板的QQ号和手机号。他告诉工作室老板,自己有一批摄影器材要出手,价格便宜,仅售3万元。

  阿振所报上的相机和镜头的品牌、型号,让工作室老板产生了警觉,并迅速告知了警方。

  销赃后 他拿着钱开始挥霍

  小韩在委托阿振帮忙销赃的同时,自己也在寻找合适的“出手”渠道。在济南当然不行,于是,他分3次在枣庄、徐州销赃,共“卖”出3部相机,11个镜头,自己仅保留了一部相机和一个镜头。

  小韩共得赃款4万元左右。销赃后,他忘了自己的创业梦,拿着钱和朋友们吃饭、唱歌、洗浴,开始挥霍起来。后来,小韩的一个亲戚花钱帮他在济宁某矿找了一份工作,小韩又离开枣庄,到了济宁工作。

  小韩刚到济宁不久,2011年1月,民警就来到枣庄,并迅速找到了阿振。经审查,阿振告诉民警,小韩确实盗窃了所打工的工作室的相机。而民警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小韩已经将相机销赃。

  2011年3月3日,民警将小韩的行踪锁定,并迅速前往济宁抓捕嫌疑人;3月6日,小韩在济宁被抓获,此时,他的身上仅剩下148元。随后,民警迅速前往枣庄、徐州等地追寻赃物;3月8日,赃物全部被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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