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用底片另收费约束消费者属侵权
2011-04-28发布
转载自:劳动午报
近日,袁女士与男友在一家影楼拍了一组婚纱写真照片。双方约定2888元20张照片。整个拍摄过程影楼服务还算周到。但一周之后当袁女士按约定时间来挑选照片时,100余张预选照片照得都不错,好不容易选够了入册的20张后,提出要把剩下的照片底片全部用U盘拷贝留个纪念。可影楼工作人员回答说:每张底片要另付38元钱。因为这是艺术照片,版权应属于影楼所有。袁女士无奈只好以每张38元的价格另多选了20余张。袁女士认为,影楼不允许她拷贝自己的照片底片是不合法的。
法律人士表示,影楼的说法与法律规定相悖,如果袁女士与影楼无特别约定,她有权拷贝自己照片的底片。《婚姻庆典服务》这个法规中规定,制作的婚礼音像制品保证质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给顾客,交付时可向顾客演示音像制品的内容,交付的同时将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数码资料等)一并交付顾客。
这说明,在婚庆服务标准中已经明确了婚纱影楼等服务者所拍摄的照片、录像带、光盘等所有资料都应一并交给顾客。商家用额外收取底片费用来约束消费者加洗照片,从中谋取不法之财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袁女士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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