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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他人相册给新人 影楼老板调解解决纠纷
2011-06-03发布
转载自:江苏法制报
  “四个小时就解决了我们的麻烦事,人民调解就是好呀,感谢大邹司法所的同志!”江苏泰州兴化某影楼老板华某和一对新婚夫妇握手言和。

  原来,这对新婚夫妇5月中旬到兴化市某婚纱摄影店拍摄了婚纱照,并于婚礼前日取得婚纱相片一组及电子动感相册的光盘一张。5月20日晚,婚宴上播放了电子动感相册,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播放的却是同村另外的一对新人相册(其中新娘已于前些时候因车祸死亡),顿时一片哗然,婚宴不欢而散。该婚纱摄影店老板华某接到新娘的电话后即时赶到婚礼现场,准备更换电子相册并道歉。然而婚礼现场的亲友数十人将他团团围住推来搡去,婚礼现场顿时混乱一片。情急之下,华某只好打110电话报警,派出所将华某带到派出所对情况进行了询问,但摄影用车被扣留在了村里。

  次日,兴化市司法局大邹司法所与派出所对接后,通知双方于当日9点进行调解,华某和其律师,新郎的父亲袁某和亲友10余人来到司法所参加调解。因袁某人数众多,不便调解,大邹司法所先对袁某的亲友耐心说服,并邀请了两名代表参加调解。因为该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的特殊性,调解中将两方当事人分开进行了沟通,袁某提出50万元的巨额赔偿,而婚纱影楼老板华某只同意免除拍摄费用外再给2000元的补偿,双方意见相差太大,一时让调解处于僵局。司法所调解人员及时对双方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经过一番情理法理说服教育,双方都表示理解并配合调解。通过多次的沟通和协调,中午12:30达成协议:影楼向新娘道歉,并自愿更换光盘和一次性补偿袁某精神抚慰金1.5万元;袁某对影楼工作人员的失误表示谅解。当日下午履行了协议,并取回被扣车辆。大邹司法所、调处中心四小时化解了这一场纠纷,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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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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