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楼错将照片放大 欲加收费用引顾客不满
2011-06-15发布
转载自:齐鲁晚报
市民杨女士日前在市区一家影楼拍摄婚纱照,并签订了含有10寸放大照片的套餐合同。到约定的取片时间,影楼工作人员却告诉杨女士10寸放大照片做成了30寸,需要加钱才能取片。“影楼单方面疏忽,我不需要负责。”为了给拿回自己的婚纱照,杨女士投诉到环翠消协。经调解,影楼将错放的30寸照片赠送给了杨女士,并根据原合同给杨女士放大了一张10寸的照片。
4月中旬,杨女士在市区一家影楼签订了一套价值3669元的婚纱照套餐合同。合同其中一项定有10寸的相框一个。杨女士在约定的取片时间去取片时,影楼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杨女士,因为工作人员的一时疏忽,原定10寸的相片被放大成了30寸。“需要加200元钱材料费才能取片。”
杨女士认为这是影楼的疏忽,无权向她索要材料费。见影楼坚持要求加钱才能取片,杨女士只好到环翠区消协投诉。10日,经环翠区消协的工作人员调解,影楼将30寸的照片免费送给了杨女士,又按照合同约定给杨女士制作了一张10寸相片。
针对拍摄婚纱照常见的纠纷,环翠区消协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拍照前,一定要与影楼方签订一份详细的协议,协议内容应尽量包括婚纱和礼服的套数、入册相片的张数、相册的材质、像框的大小和材料等,以便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用以维权。此外,消费者在签约时,对所交定金的数额一定要慎重,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不能超过消费总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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