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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措施出台 7月16日起安徽芜湖影楼禁卖底片
2011-07-12发布
转载自:大江晚报

编者按:
  7月6日,安徽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刊发了《关于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照片底片强制收费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从7月16日起,从事摄影服务的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交付消费者,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不交付消费者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或者对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另行收费。
  2009年12月实施的《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中规定,“婚庆公司制作的包括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在内的婚礼音像制品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而且要一并交出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但这一标准只是推荐指导性的,并没有强制力,因此影楼有权选择是否执行这一规定。但这次地方工商局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出售底片,编者认为有行政越权的嫌疑,仅根据一部指导性的国家标准就做出这样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是否应再认真考虑这样的行为是否妥当,或者应采取其他方式向影楼企业解释说明,尽量以引导的方式来保证行政命令的施行,以免让广大影楼企业存在误解和疑虑。


  7月6日,安徽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刊发了《关于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照片底片强制收费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从7月16日起,从事摄影服务的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交付消费者,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摄影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格式合同或其他方式单方面规定,不交付消费者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或者对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另行收费。此通告一出,立刻引起了消费者和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通告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对行业和对消费者会有哪些直接影响?记者进行了多方位的采访。

婚庆服务“新国标”缺乏约束力

  据了解,早在2009年12月,《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就已实施,“新国标”中明确规定,“婚庆公司制作的包括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在内的婚礼音像制品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而且要一并交出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但由于只是推荐性标准,而不是强制性标准,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业内人士分析说,造成“新国标”频遇尴尬的原因有两点:一方面,《婚姻庆典服务》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力,只起规范和引导作用,任何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采用。实施这个“国标”的主要目的是在倡导行业自律,如果婚庆公司或婚纱影楼在正常经营中不采用这个推荐标准,也没有具体的监管部门对其进行惩处。另一方面,“新国标”主要针对婚庆公司,而婚纱影楼不认为自己是婚庆公司,将自己划入摄影行业,这也是婚纱影楼对这个“国标”不买账的原因。

业内人士称可能会用其他方式弥补

  照片底片强制收费“大限”将至,影楼对此态度如何呢?昨天,记者拨通了芜湖一家影楼的电话,询问特价婚纱的服务,接待人员表示,398元一套的特价写真,入册15张底片全送,但摄影师会拍到80张,这多出的部分要收费,入册30元每张,入盘的20元每张。记者询问:“如果我不再买底片,会不会影响服务?”对方说肯定不会的,因为拍在先,选片在后;服装、造型一点都不会缩水,如果拍得好,你肯定舍不得被删掉。当记者询问本月16日起底片不得收费了,对方说还不知道这个规定。

  随后,记者采访了芜湖两家大型婚纱影楼的负责人。他们中有的事先已经知道了通告的事,有的还是第一次听到,反应也不尽相同。一位影楼负责人告诉记者:“我是在通告前一天偶然得知这个消息的,我认为这样硬性规定欠妥。从合同的角度,影楼在拍摄前会给顾客承诺,多少钱给多少照片,底片同时奉送;多出的,顾客觉得好才会自愿购买,不买的,我们会当面删除,不会出现侵害消费者肖像权的问题。多拍的照片让顾客自愿购买,这是尊重摄影师的付出和知识产权,鼓励他们尽最大努力创作。对提升行业水平有好处。如果禁止收费,一方面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同时,影楼会用一些其他方式弥补这块的损失,一些低门槛的优惠活动就很难做了。”这位负责人还说,在外人看来,影楼存在暴利。其实,影楼的租金、装修和设备成本都非常高,顾客的二次消费在影楼占比并不小,也是软实力的体现。

  另一位影楼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他身在外地,并不知道芜湖的这条新规。据他了解,目前南京等地还是顾客自愿购买底片的。“如果政府部门出台了这项禁令,企业肯定会按规定执行。”他比较坦然。

底片不再强制收费市民既喜又忧

  “底片真的可以不用自己再掏钱么,那可以省下不少钱呢。”昨天,一听记者说起底片不再强制收费,市民许小姐喜出望外。

  据了解,对于芜湖市开展的该项整治,绝大多数市民纷纷叫好,认为这是真正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能有力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过,也有一些市民担心底片白拿有可能造成影楼服务质量打折扣。“以前入相册30张照片,摄影师一般都会拍100张甚至更多,这样消费者选择的余地很大,一旦底片白拿,摄影师也许就会比入册数量多拍5到10张,消费者选择的余地就小多了。”

消费者维权事前约定是关键

  近年来,婚纱摄影行业与消费者的“底片之争”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消费者的投诉也呈上升趋势。记者昨日从芜湖市消协了解到,今年以来,仅消协接到的消费者关于底片“二次收费”的投诉就有12起。

  在消协的记录本上,记者看到,今年3月,就有一市民投诉一家婚纱影楼在未告知约定的条款时,让消费者在合同单子上签字,结果在套餐费用的基础上,该市民为了取底片又多花了3000元钱,最终在消协的调解下,该商家赠送给消费者20张底片。而在12起投诉中,基本都是这种消费者与商家就入册外底片收费发生的纠纷。

  面对这样的行业“潜规则”,消费者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芜湖市消协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2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和另行收取费用。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要维权,事前约定是关键。在合同约定中,一定要包括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依据以及出现纠纷后处理的办法等。“一定不要怕麻烦,将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细化,比如照片要什么尺寸,底片是卖是送,摄像原始数码资料是否一并交付,如果违约,具体要承担什么责任等,总之越详细越好。这样万一双方发生纠纷,消费者也好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维权。”

7月16日起照片底片强制收费将被处罚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通过开展禁止摄影服务行业入册外照片底片强制收费行为,制止摄影服务行业违背消费者意愿,对入册外照片底片强制收费的行为。

  芜湖市工商局消费者维权投诉中心负责人介绍说,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时间从6月30日至7月30日。其中,7月15日前,将《关于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照片底片强制收费行为的通告》送到或告示每个摄影服务经营者,督促各摄影服务经营者在此阶段自查自纠,工商部门将加强同摄影协会的沟通协作,督促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7月16日至7月25日,为督查检查阶段。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摄影服务行业重点场所进行依法整治,对入册外照片底片仍强制收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7月26日至7月30日为第三阶段,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督促摄影服务行业加强自律,规范经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遵守经营者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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