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集意见 为摄影争取权益
2012-04-13发布
转载自: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意见征集座谈会现场
4月10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邀请了摄影界美术界的部分老艺术家就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进行意见征集座谈。
此次会议由中国摄协分党组副书记、副秘书长兼中国摄著协常务副主席王郑生主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中国摄著协副主席李玉光、中国摄协副秘书长、中国摄著协总干事解海龙等参会。
会议之初,国家版权局法规司司长王自强介绍了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的制定情况。新法就摄影部分而言,主要是要为摄影人争取三项权益:延长原定50年的著作权受保护期至作者逝世后五十年,增加追续权,以及关于如何向权利人付酬等。与会艺术家对草案表示积极支持,并对新法草案中称谓界定的严谨性、严密性,以及法律实操性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相关阅读:
由咖小西猫力之争 谈照片著作权和肖像权归属问题
摄影师质疑某名人微博使用其照片侵犯著作权
影楼作品著作权归谁?新著作权法:归摄影师
照片纠纷怎么判?如未约定著作权归摄影师所有
被工商查处“著作权归影楼所有”是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