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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婚纱额外收费合同无标示 福州影楼被投诉
2014-12-24发布
转载自:东南网

  “此前流程单上双方约好3300元价格,可事后履行时,陆陆续续多出了1000多元额外费用。”23日,准新娘魏女士反映,在福州八一七中路金公主婚纱摄影店消费时遭遇不愉快。

  据魏女士介绍,10月底,她在金公主婚纱摄影店消费,约定由店方拍摄婚纱照,并提供婚礼当天的礼服和化妆,当时也仔细要求店方将每一项服务和收费都写在婚礼流程单上,算出了整体费用3300元,她交付了订金离开。

  然而到了20日,魏女士到店内拍摄婚纱照时,突然被店方告知还要额外交钱。魏女士说,当时流程单上写着化妆定妆液自备或收费100元,她自带了与店家同品牌的定妆液(自购20元/瓶),却被店方拒绝,说一定要用店内的,她同意后,没想到化妆师一下用了3瓶,告诉她要按瓶收费,100元/瓶,共收300元。此外,魏女士按照约定挑选店方免费租用的婚礼服时,店方人员又突然告诉她,礼服还有分免费与收费的。魏女士称,“当时想要免费的,店员也不告诉哪些是免费的。”魏女士说,她最终选了一件外观一般的礼服,结果一问租金,要700多元。魏女士表示,定妆液和礼服费用都和当时说好的不一样,店方存在隐性收费。

  23日,记者来到店内,这时店员却拿出了一张详细价目表,上面的收费与店方声明的一致,还拿出了当时约定的流程单,记者却发现与魏女士此前照片不同的是,在单子的一角竟多出了一行字,写着“免费提供礼服两套380元区”。店长陈女士解释,流程单只是简写,员工疏忽没有写详细,当时拿出了价目表一一告知,应以价目表为准。

  对此,魏女士表示,流程单前后不一,分明是商家擅自添加了条款。而所谓价目表,她当时根本没有见过,“如果当时我看过价目表,还能有这些麻烦?”

  福州市工商人员认为,价目表上市民并未签字确认,无法证实魏女士知晓此事,而流程单上有市民签字,而且明确约定了各项收费内容,应视其为消费合同,因此商家事后多收费行为有违约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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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收费, 投诉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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