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误删婚礼录像 法院判赔原告5000元
2015-04-21发布
转载自:江南时报
付费雇请专业摄影团队为婚礼做纪实影像录制,没想到婚礼结束后,却被告知影像不慎被删除,且无法复原。近日,苏州新郎陈先生因此将为自己提供婚礼摄像服务的摄影师告上了法庭,索要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陈先生的这一要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日前,苏州虎丘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摄影师向陈先生支付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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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6日,陈先生与妻子举办了隆重的结婚典礼,并以2400元的价格聘请了一位摄影师为自己与新娘记录这美好的一天。然而,当三天后陈先生找摄影师索要婚礼录像影碟时,摄影师却告诉他,晚宴结束后,他不小心一键清除了当天的全部影像画面,而且没有办法恢复。痛心疾首之余,陈先生与妻子几次与摄影师协商索赔事宜,但一直谈不拢。无奈,陈先生只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摄影师赔偿其精神损失费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原告委托被告为其录制的婚礼视频系原告极其重要的情感回忆,但被告却由于自身过错致使原告婚礼录像视频灭失,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故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法官提醒
随着摄影摄像技术的日渐成熟,人们通过婚礼摄像的形式记录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为自己留下美好回忆,已经逐渐成为一种婚礼习俗,因而婚礼摄像也被赋予了一定的人格象征意义,是人们精神利益的一种体现。然而婚礼摄像记录的内容难以重现,加之婚礼本身不可重复的客观性,必然会给遭遇此情况的新人造成一定精神损害,如有新人遇到类似情况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