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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摄影消费投诉新趋势:出价低拍照就能拖延?
2015-05-07发布
转载自:中国山东网

  天气转暖,喜事增多,但在火爆的婚庆市场中,婚纱摄影的预定环节却成了不少新人的烦心事。6日,记者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共受理涉及婚纱摄影的消费投诉92件,预定后的种种变数让新人们同婚纱影楼打起了“拉锯战”。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订酒店、订婚庆、订喜糖……由于筹备婚礼头绪众多,不少新人提早着手预定各类服务。市民朱先生准备7月份同女友完婚,两人提前预交2000元订金,同婚纱影楼签订了拍摄协议。可随着天气转暖、婚期临近,朱先生同影楼敲定拍摄时间安排时,却被告知原定的三亚外拍计划因为目前预约人数超额,需要另换拍摄地点。不满于影楼的出尔反尔,朱先生提出退款要求,却被告知退出拍摄属于私自解除合同,影楼要扣除一半的订金。对此,朱先生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经工商人员调查,拍摄协议明确标注了拍摄地点为“海南三亚”,也没有注明更换拍摄地点的违约责任,协调影楼为朱先生办理了退款手续。

  除了临阵变卦,部分早早预订的消费者还遭遇了影楼跑路的陷阱。市民王先生去年6月在一家婚纱摄影机构预交1500元,定于今年5月份拍摄照片并租赁婚纱。可日前王先生前去商议拍摄计划,却发现影楼人去楼空,同当初的销售人员联系,被告知老板已经“携款跑路”,“还拖欠着员工工资”,王先生的订金就这样打了水漂。

  “一些摄影机构的销售能力同实际服务能力不符。”据济南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影楼利用消费者早预定、求安稳的心态,通过专业展会、网络团购等方式提前大量推销折扣价套餐,但在具体拍摄时间和服务人员上,却优先安排婚期临近、出价更高、利润更多的顾客拍摄,而对出价低的客户采取拖延态度,以此实现“旱涝保收”。

  对此,济南市工商局建议消费者,不要被一些摄影机构推出的低价套餐诱惑,在签订预订合同时务必写明拍摄时间、地点、设备、服务人员、相片和相册的规格标准等方案细节,以及单方面更改拍摄计划的违约责任,并在预定后尽早完成拍摄和选片、取片工作。
 

消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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