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小偷6次光顾影楼 盗走24万摄影器材
2015-09-30发布
转载自:台海网
惯偷蔡某专偷影楼昂贵摄影器材,一个月内疯狂作案六起,涉案金额高达24万余元。近日,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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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今年30岁,他曾因盗窃两度入狱。出狱后的他,因长期找不到工作,仍然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又动起了到影楼行窃的念头。
2015年4月5日凌晨,蔡某来到厦门市思明区一家婚纱摄影店门口时,见该店窗户防护网螺丝松动,就爬窗进入店内,盗走该店六部价值共计4.6万余元的“佳能”牌相机和十个价值共计2.8万余元的相机镜头。
得手后,蔡某发现影楼防护措施相对薄弱,且影楼内的摄影器材大多价值不菲。
尝到甜头后,他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连续五次爬窗进入五家影楼盗窃,共盗得三台笔记本电脑、八部相机(价值共计90000余元)、十五个相机镜头(价值共计70000余元),还有3000多元的现金。
摄影器材虽然贵,但大都被蔡某“贱卖”了。他得手之后,将盗得的赃物以人民币6700元低价转卖给朋友江某。
近日,公安机关接到被害人报警后,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