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日起禁飞无人机等12类“低慢小”航空器
2017-03-02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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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决定于3月1日零时至16日24时,在以天安门广场为中心的200公里半径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为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决定于3月1日零时至16日24时,在以天安门广场为中心的200公里半径范围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广告娱乐性飞行活动。“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体育广告娱乐性飞行活动。“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