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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摄影侵犯顾客肖像权 女子索要赔偿遭拒绝
2017-03-03发布
转载自:东北新闻网

  从孕育生命到做妈妈,这是很多女性*幸福的时刻。刘女士想把这个美好的过程留下来,2014年在“酷乐宝宝儿童摄影”购买了一套摄影产品和全部相片版权。摄影共分三次,每年一次,包括孕妇照、夫妻合影、儿童照。今年2月,刘女士意外地在这家影楼的大厅里发现,自己的孕妇照被当做样片播放。刘女士认为影楼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惊讶 私密孕妇照在影楼电脑播放

  2014年10月,还在孕期的刘女士和丈夫来到位于沈河区的“酷乐宝宝儿童摄影”,准备拍照留念。刘女士说,店里有一套“成长系”摄影产品很吸引人,总价2400元,分三次拍摄,每年一次,内容是孕妇照、夫妻照和儿童照。

  由于担心照片被店家使用,刘女士特意购买了所有照片版权。店家也承诺:每次拍摄后,刘女士领走产品起十日内电脑系统将自动删除照片底版。

  今年2月22日,刘女士到影楼领取产品时,偶然发现店内大厅用于宣传的电脑在播放她的孕妇照。刘女士用手机录下了视频,与店方进行交涉。“店方承认使用了我们已购买的照片版权,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宣传,但称这样的行为在摄影界很普遍。”刘女士说。

  气愤 女子索要赔偿遭拒绝

  刘女士向记者提供了视频录像和当初的合同。合同上显示,版权底片120张以上,底片全送。刘女士说,底片全送即为购买了所有版权。孕妇照都是留作纪念,给自己和*亲近的人看的,如今却成了店面的广告片,刘女士认为这是对她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要求影楼退还她2400元费用,遭到了拒绝。

  2月28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酷乐宝宝儿童摄影”。一名女工作人员说,影楼*初与刘女士接触的工作人员已经辞职了,该工作人员承诺了什么,店里并不知道。此外,影楼并没有拿刘女士的照片做经营活动,只是在店内电脑上放映幻灯片。

  解析 影楼涉嫌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

  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亚丽说,这家影楼已经侵犯了刘女士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肖像是照片,隐私是裸露的身体。店面属于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播放消费者的照片已属于商业行为。

  王律师说:“这种侵权的行为目前比较普遍,一些影楼偷偷用消费者的照片做软性广告。影楼想用消费者的照片必须经过消费者同意(授权),如果没有经过同意便予以使用,即便合同上没有相关约定,也属于侵权。但这种侵权在维权的过程中涉及到赔偿问题却很困难,起诉到法院通常是酌情判决或协商判决。”

  王律师提醒:“在影楼消费前,签订合同时细节必须清晰,*好有‘不许将我的照片外用(用于宣传、样片、店内留存等),如果发现则由影楼赔偿损失’的约定,赔偿金具体是多少也要标明。”
 

儿童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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