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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你辛辛苦苦的创作成了一堆废片……
2019-06-28发布
转载自:乐逍遥摄影

  其实肖像权我虽说没详细研究过,但一般的法律常识还是有的。但直到给某图库供图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照片的肖像权会这么严格。

 

  我给某图库上传的是风景照,但照片中有些人物在其中,结果作品审核未通过。原因是:“没有人物肖像权许可”。但根据作者的理解是应该不存在这个问题的,因为图片中的人物占据的比例很小,即使放大来看也很难达到五官清晰的程度,就是说即使当事人或者认识当事人的人也很难辨认图片中人物是谁。但是这是人家图库的游戏规则,你想不通也得遵守。

 

  这样衍生出来的问题就比较严重了。例如你拍摄风景照就必须完全避免有人在图片,这是实际中很难做到的,因为现在的风景名胜景区哪一个不是有人游人交织,你想要完全避开人物的存在真的很难。要想照片达到这么严格的地步,可能也只好后期移去风景中的人像了。

 


图源自黑光图库 麦田印象婚纱摄影


  从创作的角度来说,有的风景照有人物的点缀才更为传神、显得有人气、或者达到表现或突出主题的目的,这么严格的要求摄影创作将变得十分艰难。当然这仅仅是某个图库的个案要求,大多没有这么严格。但是通常的要求是:人物清晰的风景照、人文作品、人像作品依然会要求有上传图片中人物本人的授权。所以这个问题对于创作人文作品、人像作品的摄影人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更给那些强拍、偷拍的摄影人敲响了警钟!

 

  1、在拍摄风景照的时候***避开人物,至少不让人物达到清晰的地步;

 

  2、拍摄人文、人像照片时能征得当时人的同意,如果考虑作品要公开发布、尤其是要给商业图库供稿,一定要获取当事人的授权。这类作品当事人授权现在不止商业图库有要求,不少的公开发布的平台或者是参赛作品都有要求;

 

  3、强拍、偷拍、未征得当事人同意和授权的街拍等,原则上是不能公开发布的,更是没有商业价值的。即使发布时过关了,但存在被当事人起诉侵犯肖像权的法律风险。

 

  总之,涉及肖像权的作品在商业用途上是基本上不能过关的。在其它用途如果能过关也是侥幸,因为可能当事人未看到、或者没有这个法律意识、又或者懒得起诉等。所以肖像权现在已经是摄影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时候了,以免辛辛苦苦的创作成了一推废片。

 


图源自黑光图库 麦田印象婚纱摄影

肖像权, 人像作品, 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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