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爱好者圈子总有着这样的执念:好照片一定是用相机真实、巧妙地抓取某个瞬间,并且人们还期望这个瞬间让人为之一震。
基于这种观念,很多人会本能地反感和嘲笑一些出格的操作,这些操作包括但不限于P图、挪用、摆拍、造景……其实,后现代及之后语境下的摄影创作光谱,远比许多朋友想象的广得多。不能接受和理解更广的光谱,也成了许多朋友“看不懂”作品的原因。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经常被论坛嘲笑的摄影“七宗罪”,看看这些骚操作是否也触碰了你对摄影认识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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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截图取巧”
摄影越界操作中,***赤裸裸的应该算是“截图”了。让许多人无法接受的是,一位摄影师成天不拍照,坐在家里面打开地图的街景功能截图,就算创作了?你确定TA不是在投机取巧?
我们先来看看用三位用谷歌街景“截图”创作的摄影师:
Jacqui Kenny
© Jacqui Kenny,作品来自谷歌街景截图
Michael Wolf
Michael Wolf 被称为“后现代新闻纪实”摄影师,他的这组《一系列倒霉事》来源于谷歌截图,获得2011年世界新闻摄影大赛(荷赛)荣誉奖。
© Michael Wolf,《一系列倒霉事》,作品来自谷歌街景截图
Mishka Henner
© Mishka Henner ,《无人之地》,作品来自谷歌街景截图
相信有一定感知力的朋友,可以从上面三位的街景截图中感受到他们的创作思路,否则同样作为谷歌街景截图,我们是无从感受到它们的差异的。在截图的过程中,他们已经完成了思考和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用截图功能在地图街景中截取一帧,和用相机、在真实场景中按下快门,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他们都是摄影者意图的决断。通过挪用和再创作得到的图像,比用快门的传统方法获得的图像更加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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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P图造假”
身手熟练的摄影爱好者总是对“P图”的尺度小心翼翼,生怕后期过度落下“过度后期”和“ 作假”的嫌疑。
但总有人要趟P图的浑水:
Kanghee Kim
KangHee Kim是一位居住在纽约的韩裔艺术家。她从不将摄影限定在从现实中截取画面,而是热衷于通过PS创造奇迹。她的作品通过拍摄日常景象,并进行一定的后期处理,达到超现实的奇特观感。
© KangHee Kim
姚璐
中国艺术家姚璐通过对废墟、工地、乱石堆等景象照片的拼贴组合,“假造”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绘画外表的虚幻景观。
© 姚璐,《中国景观》
P图本身,并没有褒贬之分,问题只在于创作的目的和结果。
当我们沉浸于Kanghee Kim的梦幻超现实世界的时候,其实内心并不会真正在意P图的造假属性,而更多会沉迷于它带我们进入的乌托邦幻境。反过来,如果通过P图造的是一个“模仿真实抓拍”的瞬间,并且这个瞬间还是僵化刻板的,那么我认为这个P图的操作才是拙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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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篡改照片”
摄影爱好者们还时常执着于照片的“自然状态”,经常嘲笑那些对照片进行过度篡改加工的操作,例如常被嘲笑的“逼格不够,黑白来凑”。然而,当代有许多摄影师沉迷于对照片本身的篡改,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山本昌男
日本摄影师山本昌男很喜欢折腾自己的照片,他在照片上作画、染色、茶水浸泡,或撕开照片。他的照片通常尺寸都很小,富有禅意,通过处理后,照片弥漫着东方美学气息。
© 山本昌男
Amy Friend
加拿大摄影师Amy Friend在一本祖母留下的老相册里的照片上戳上密密麻麻的孔,在孔的背后放上光源,再重新翻拍这些照片,得到了这组作品。
© Amy Friend,《Dare Alla Luce》(给予光)
横田大辅
日本新星摄影师横田大辅用“不正确”的方式冲晒胶片,撒铁粉、加灰尘、加刮痕,有意制造各种瑕疵,***终进行翻拍——再折腾——再翻拍,***后得到他想要的影像。
© 横田大辅,《后院》
像横田大辅这样刻意的篡改,其实是通过反复操控的痕迹留在作品上,这是一种刻意的人为图层。他通过图像篡改和撒谎,将照片的虚假性暴露,反而显得真诚坦荡。在篡改的操作之下,真与假的辩证关系被***的展现。
而如果篡改操作只是为了浅表的“逼格”的话,那么其合理性才应该获得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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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造景投机”
“发现”在很多摄影爱好者心目中总比自导自演的“造景”有着更高的地位,我想是因为在大众的理解中,造景始终有一点“作假”的嫌疑。但如果将造景做到***,那么情况将大不一样。
Jeff Wall
加拿大摄影师Jeff Wall很喜欢通过造景摄影来模仿绘画。他***有名的作品是模仿日本浮世绘《富岳三十六景》的《疾风》。
© Jeff Wall,《疾风》
© 葛饰北斋,日本浮世绘《富岳三十六景》
© Jeff Wall,《模仿》
© Gustave Caillebotte ,《巴黎的街道·雨天》
Thomas Demand
杜塞尔多夫学派摄影师Thomas Demand造景的方式是,用卡纸再造一个真实场景,然后摧毁它们,留下照片。
© Thomas Demand
Bernard Faucon
法国艺术家贝尔纳·弗孔(Bernard Faucon)通过人偶的摆放来造景,间或有真人出现。弗孔通过造景,意图从中发现一个“自我”的少年形象。
© Berdard Faucon
李俊
成都摄影师李俊的作品《无常时》曾经获得三影堂大奖,记录了他公寓中的一些场景。他坦言为了“造”出公寓中这些与时间、灰尘、日常物品有关的景象,自己有一年没有请客来家里。
© 李俊,《无常时》
仔细体会上面的作品不但感受到,造景从来就不具有原罪,如果目的只是为了假造一个“看起来很真的瞬间”,那么这个造景才是拙劣的。反之,谁会去care眼前的图像是刻意为之还是在“真实”中截取的呢?以及,大家仔细想想,是不是反倒有很多创作意图必须通过“造景”才能实现呢?
这是一个人的鉴赏意识从传统走向当代必须要突破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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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刻意摆拍”
同样的,许多摄影爱好者也有着“抓拍”比“摆拍”更***的刻板印象。似乎摆拍代表着僵化、顺从和生硬,而抓拍具有灵光一现、自然得体、巧思等。这或许来自新闻报道摄影给大家带来的巨大影响。。
事实上,在当代摄影的创作,艺术家们并没有许多人想象的那样对抓拍执迷不悟。
浅田政志
日本摄影师浅田政志的作品《浅田家》,是由创作者家庭成员“摆拍”而得的角色扮演摄影。
© 浅田政志,《浅田家》
廖逸君
摄影师廖逸君的《实验性关系》通过自己和男友的一系列摆拍摄影,探讨了两性互动关系。
©廖逸君,《实验性关系》
廖逸君的角色互换游戏,是超越了日常生活,反映两性关系的创作,为了达到这个表达的目的,人物关系几乎必然需要造出来的。浅田政志的家庭照中,“摆拍”才能成就角色扮演所带来的幽默感和家庭关系的精彩演绎。
“抓拍”除了在传统纪实中对决定性瞬间有意义之外,在当代的创作语境中,并没有天然比其他方式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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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直接盗图”
如果说上面几种操作方式,你还能因为它们的创作属性比较明显,那么“直接盗图”可以作为摄影可以被接受吗?
我们先来看两组“盗图作品”:
雪莉·勒文
©雪莉·勒文,《沃克·埃文斯之后》,1981
©沃克·埃文斯,《阿拉巴马州农夫的妻子》,1936
苏文
法国收藏家苏文的创作方式是在垃圾堆里找废弃胶卷,并从中窥视一个“藏在胶卷里的中国”。
©苏文,《北京银矿》
©苏文,袖珍画册《双喜牌香烟》,选自《北京银矿》
《北京银矿》的照片是通过对垃圾回收站中底片的回收、冲印和在编辑,创造了一本通过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民间老照片的所展现的城市生活图谱。虽然在拍照层面,你可以描述为“盗用”,但这部作品的真正价值并不在于原作拍摄的内容,而在于重新组织和编辑后产生的力量。
乍一看,雪莉·勒文的《沃克·埃文斯之后》完全就是复制的沃克埃文斯的作品,看不出什么后再创造的成分,而如果你对后现代艺术有一定了解的话,还是很容易看出二者的区别——沃克·埃文斯的原作《阿拉巴马州农夫的妻子》的表达更多的是上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的记录和背后折射出的社会背景,而雪莉·勒文的《沃克·埃文斯之后》则探讨的是摄影的原创性边界和复制属性。
因此,关于盗用,我们更应该关注不是它表面“是否盗用了”,而在于通过“盗用”所呈现的创作目的。上面的作品,甚至离开“盗用”就不成立了,想想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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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拼贴复制”
有的创作,我们无法确切说它叫拍照,但他们确是以照片为材料的艺术作品。后现代艺术的正在逐步模糊摄影与其他艺术门类的的边界,其中“拼贴”便是一个常用的手段。
这是一种“不务正业”的摄影方式。
Binnita Postrma
摄影师Postma以陌生人的肖像照片为素材,通过一些列具有巧合意味的拼贴,将不同性别和年龄的人进行从新组合,从而探讨了性别认同的问题。
© Binnita Postrma
大卫·霍克尼
英国炙手可热的艺术家大卫·霍克尼(David Hockney)也是一位不老实拍照的人。他承袭波普艺术拼贴手法,表现了一种与立体主义绘画相似的观看方式。
©大卫·霍克尼
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无论是Postrma通过拼贴所探讨的性别问题,还是大卫·霍克尼通过拼贴所探讨的照片的从单观看到多点观看问题,它们都超越了摄影“按下快门凝固一个瞬间”的传统属性,而是在一个更为广阔的实验光谱上,获得了更为多元的表达。
这一点我们通常称为“作为当代艺术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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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细数了经常被嘲笑的摄影“七宗罪”骚操作之后,下面做一点大白话复盘:
Q1:
为什么许多人会本能反感上面骚操作呢?
人们普遍对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具有很高的期望,而上面的创作方式实际上是在挑战这两点。
从知识产权的保护的角度来说,原创性的确值得被珍视,而从创作角度来说,原创性的定义并不应该像许多人理解的那样狭隘。后现代主义艺术的创作中(尤以波普艺术为代表),实际上大量运用了复制、拼贴、挪用,它们并非在挑战知识产权,只是在扩大创作形式的外延。
而人们对真实的执念,或许来人们对“造假”的反感。对图像来说,仔细想想也容易明白,对真实的执著实在是既无可能也无必要。摄影要获得的,是一个图像的系统性表达,而非必须在真实场景中截取一帧巧思。我们真正应该反感的是,伪造“真实的巧思”获得巧妙决定瞬间的没有创造性和美学价值的造假。
一切都看表达的目的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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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普通人不搞艺术,有必要做这些“不正常”的操作吗?
正常与否,本身就是被人为定义的。其实创作思路打开,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上述的尝试。
例如,你可以像浅田政志一样开启一场家庭摆拍的创作,可以像苏文一样翻出家里的老照片来一次通过编辑的再创作,可以在街景、游戏、社交网络中截图和再组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相对于传统艺术,后现代艺术给了大众更多可以模仿和创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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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他们还算摄影师么?
或者可以这样说,你拍照的目的只是为了“用相机按下快门”这个动作吗?其实相比这个,我们通过影像获得有趣的作品更为重要。那么,其实我们不需要去明确定义这些操作能否算作摄影师,而可以将其理解为:以拍照为媒介,我们可以阅读更多的作品形式,也可以尝试更多的创作方式,而不是拘泥于“按快门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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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侵权的边界在哪里?
看了上面的例子,相信大家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是进行了合理的再创作,那无论采用各种不正常操作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理查德·普林斯,《新肖像》
而事实上,艺术创作冲的挪用、复制等操作与剽窃、盗用之间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清楚。美国艺术家理查德·普林斯通过ins社交账号截图所创作了《新肖像》,他遭到了发布者对其违反著作权的指控。在这个案件而二审判决中,法官认为普林斯的作品是在合理利用范畴,因为它进行了“有转化的创作”,同时具有“变革性”。
从目前的判例来看,法官考察的已经不再是作品是否具有视觉形式上的相似性了,而真正在进行作品的整体考量,综合判断其内容、手法、媒介,以及是否产生了新的审美趣味。
这对法官的艺术修养要求还有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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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下次你再遇到有“造假嫌疑”的摄影方式,也先别因为表面上的相似性就开始批判,至少试着学法官大人想一想:
它有没有产生新的审美趣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