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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男子花费万元买到进水相机,卖家拒不退款怎么办?
2021-12-15发布
转载自:信阳法院

  近年来,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发展迅速,因出售的物品种类繁多、价格便宜,受到消费者青睐,不过消费者稍不注意也容易“踩雷”,比如出售的物品质量有瑕疵,退货退款不方便,售后服务不健全等等,引发了大量纠纷,并且由于平台监管的缺失,导致维权困难重重。光山县法院孙铁铺人民法庭近期就受理了一个因二手物品网上交易引发的案件,一波三折的纠纷在法庭负责人杨文俊的巧妙处理下轻松化解。



(张某某寄来的锦旗)


  案情回顾

  家住深圳的姚某某有一个闲置的相机,以售价10000元的价格挂在二手物品交易平台闲鱼上出售,而这个信息被家住成都的想购买相机的张某某看到,后来双方以9500元的价格完成了交易。2021年10月底,张某某发现相机无法开机,于是赶紧到维修中心检查,这不检查不知道,一检查吓一跳——原来相机的内部浸入过海水,导致主板、零件全部严重腐蚀,维修师傅表示该相机至少是半年前浸入的海水,已经无法修理。

  找到相机无法开机的真正原因后,张某某当即与姚某某联系,而姚某某起初也坦然承认了相机存在故障,并表示愿意退货,但迟迟不见动静。此后,张某某又多次找姚某某协商,期间张某某还两次报警,但姚某某一直拒不配合退货。

  处理结果

  万般无奈,张某某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向光山县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姚某某退还相机款9500元并向其赔礼道歉。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姚某某总以人在外地为由,不愿意参加庭审,也不配合调解工作,但姚某某这个逃避的借口,被杨文俊以网上开庭的方式轻松化解。
网上开庭当天,姚某某却否认相机存在质量问题,并狡辩交易已经完成了两个多月,不排除是张某某的自身行为导致相机损坏,引发了张某某的强烈不满。但经过杨文俊的耐心劝说,姚某某最终说出了真相,原来在2021年1月份,姚某某在海边游玩拍照时,相机不慎被浪花溅到,才浸入海水。事实已查明,在杨文俊的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即姚某某退还张某某价款8000元,张某某退还姚某某相机。



(网上庭审过程中,张某某到快递点寄还了相机)


  但如何退还相机,双方又起争执,姚某某坚持张某某先退相机后自己才能退款,而张某某则要求先退款再退相机。眼看双方僵持不下,杨文俊想到一个好办法,让问题迎刃而解。在杨文俊的建议下,张某某立即前往快递点寄还相机,杨文俊、姚某某在网上庭审直播间也见证了全过程,随后张某某将快递单上传至网上开庭证据系统,姚某某也当庭向张某某微信转账8000元。


(张某某寄来的感谢信)


  该案的办理过程让当事人印象深刻,效果让当事人非常满意。日前,张某某也先后寄来感谢信和锦旗,点赞承办人杨文俊在执法办案中善于用大智慧解决群众的小纠纷,让当事人打官司“一次都没跑”,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了实事,尽心竭力为百姓解了民忧。(光山县法院宣)

  来源:信阳法院

相机, 纠纷, 2021年
作者:腾讯网:新县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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