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家起诉火锅店宣传画册侵权索赔83000元
2012-07-25 10:04:27
天府早报
昨日下午,被誉为“西部摄影第一人”的著名摄影家吕玲珑起诉成都蜀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宣传画册侵权一案在高新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今年三月,他偶然得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蜀山公司将自己的摄影作品用于火锅店内画框装饰和宣传册之上,并在店内的电视上滚动播放。双方就作品使用问题协商未果,最终诉诸公堂。
吕玲珑代理律师吕先生表示,蜀山火锅店未经作者本人同意擅自将其作品用于宣传册中,并对原作品进行了裁剪和修改,侵害了吕玲珑的署名权、修改权、放映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要求蜀山公开道歉,支付损失以及诉讼费用83000元。
蜀山代理律师认为,蜀山在使用这些作品主要向食客们介绍蜀山风光宣传四川旅游,没有任何盈利目的。而吕先生认定蜀山“宣传旅游是手段,宣传火锅店是目的”,并拒绝了蜀山支付一定费用之后继续使用这些作品的要求。
而如何判定侵权性质以及具体赔偿金额,还要等待下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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