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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摄影化妆造型十佳大赛决赛
2014-04-22发布
转载自:人像摄影网

  人像摄影杂志社主办的第七届全国摄影化妆造型十佳大赛即日起开始征稿。以下为赛程说明:

日程设置   

1、初赛


  初赛通过两种方式选拔:

  a、参赛者选送本人化妆造型作品(照片),寄送至主办单位——人像摄影杂志社,由主办单位聘请业界专家组成初赛评委会,对参赛选手选送的照片进行评选,其中的优秀选手将进入决赛。

  b、此外,人像摄影杂志社将在全国展开分地区选拔赛,详情请关注人像摄影官方微信,我们会通过微信及时发出分赛区选拔赛的通知。分赛区选拔中的优秀选手,也将进入最后的决赛。

  获得决赛资格的选手,将获得人像摄影杂志社官方正式通知。

2、决赛


  2014年7月上海第26届中国上海国际婚纱摄影器材展览会期间,在上海举行。

  获得决赛资格的初赛入选者,将进行现场化妆造型。大赛将聘请业界专家担任决赛评委,评委现场打分,决出本届“摄影化妆造型十佳”。

初赛参赛须知


  A.投送作品无论使用胶片拍摄或者使用数码相机拍摄,都应冲印成规格为10英寸(10×10或10×12英寸)的相片。


  B.参加初赛选送的稿件数量一律为8幅

  C.初赛稿件中,应至少包括四款造型:唯美婚纱造型两款;晚妆或创意造型两款。

  D.数码处理后的妆面造型应在作品中注明(注意:只接受进行局部瑕疵修整的造型,数码设计制作的造型作品不予接受)。

  E. 来稿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化妆造型十佳大赛稿件”

  F.参赛者须提供造型师姓名、摄影师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G.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和肖像权均参赛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有关参赛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纠纷的任何责任。

  H. 在有关活动中(包括出版物、影视专题节目、网格刊载及展览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I.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

  J.初赛截稿日期:2014年5月25日。(以5月25日寄到为准)

初赛来稿请寄:

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人像摄影杂志社

邮政编码:100801

咨询电话:010-66095097 66095082

化妆造型, 十佳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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