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以来,“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已举办4届,当年的新锐,如今不少已是砥柱中流。在这个平台上,“新”从来不代表年龄约束和从业经历,“锐”并不限定影像主题与视觉形态,我们一直在挖掘的是那些对于摄影语言有着自由创新与探索,对自身和当代世界有着敏锐而独特的观察和思考的创作者。
2019年,“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再度征稿。
主办
中国摄影家协会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中国摄影》杂志社
征集日期
即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
(以收到参评材料日期为准)
评选日期
2019年9月下旬
展览日期及地点
2019年11月1日至10日
浙江美术馆
参评方式
摄影人自荐参评。
欢迎国内外摄影专业人士,包括往届入选作者向主办单位推荐。
评选方式
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外知名影像文化研究学者、艺术评论家、教育家、策展人及其他相关人士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评者的作品及相关材料进行评选,***终推出“TOP20·2019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20名。
荣誉设置
1. 每位“TOP20·2019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并受邀参加2019年11月在杭州举办的“TOP20·2019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开幕式和当代影像论坛、专家见面会等配套活动;国内往返车费、落地接待费,以及参展作品制作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2. 《中国摄影》杂志将在2019年下半年推出“TOP20·2019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大型专题,隆重推介入选摄影师及其作品。
3. 入选摄影师将获赠当期《中国摄影》杂志和《TOP20·2019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画册,并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杂志官网、浙江摄影网等媒体进行个人摄影作品专页展示。
提交材料
参评者需向主办单位提供下列参评资料:
1. 每人限投一组摄影作品。该组作品对其主题进行完整表达,由10—30张照片组成。
2. 一篇针对这一摄影主题的个人阐释性文章(应注明作品拍摄处理手法),500字以内。
3. 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及详细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及个人简历。
提交作品规格及方式
1. 所有参评者均需提交作品数字文件
(1)作品数字文件为JPEG格式,长边要求1600-2000像素。每幅作品的命名格式为“姓名+序列号”(如“王小明01、王小明02······”)。作品标题和相关说明须与提交的作品文件名一一对应,并按序号排列,可附在阐释性文章后。
(2)所有文字材料(参评者简历、阐释性文章、作品标题和相关说明等)均需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
个人作品数字文件、报名表请发至邮箱:
2019top20@cphoto.com.cn(收到邮件,工作人员将及时回复)
联系电话:010-65253197 联系人:王知临(18600062911)
2. 特别鼓励提交作品数字文件的同时以纸质形式提交参评作品,但不做强制要求。
提交纸质作品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文字材料可另附纸打印。
纸质照片请邮寄到:
浙江省杭州市建德路9号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邮编:310006 电话:0571-87020617、87039017
信封上请注明“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字样
征稿细则
1. 本次展览面向全国摄影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摄影人)征集作品。
2. “TOP20·2019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提交的所有作品,主办方将统一调取高品质数字文件用于制作画册。入选摄影师请务必将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 2019年11月在浙江美术馆举办的“TOP20·2019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具体作品规格将由主办单位与作者沟通确定。
4. 本次展览实行公示制度。“TOP20· 2019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名单及其提交的所有参评资料将在大展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评选结果揭晓后,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杂志官网、《中国摄影》杂志微信公众号、浙江摄影网将刊登“TOP20·2019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名单,并选登其作品。
5. “TOP20·2019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入选摄影师提交的所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并可不支付报酬。
6. 禁止本次活动承办方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
7. 提交作品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提交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作者入选摄影师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 不符合本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荣誉证书,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 本次展览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参评者提交的作品在发送、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11.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评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