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康延长部分型号及镜头的维修对应期
2010-08-05 15:09:05
为了给使用尼康胶片相机及可更换式镜头的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尼康近日决定:将下列产品的维修服务之期限,延长至维修零部件保有期结束后的5年。
相关产品:
● F3、F5、New FM2、FM3A
● S3复刻版、SP复刻版及专用镜头(3.5cm f/1.8、50mm f/1.4)
● NIKONOS-V及专用NIKONOS-V镜头(20mm f/2.8、28mm f/3.5、35mm f/2.5、80mm
f/4)
※ 在库存维修零件用完的情况下,即使在维修服务期限内,我们也可能无法为这些产品提供维修服务。
※ 相关产品维修事宜,请咨询尼康售后服务部门。
详细联系信息,请点击www.nikon.com.cn的“尼康售后服务网络”进行查询。
尼康希望,即使是已停止销售的产品,用户也能够长久持有和使用,因此修改了胶片相机相关的服务条款。今后,尼康将继续认真了解顾客的要求,为提供满足客户需求和期望的产品,提高服务水准而加倍努力。
尼康不断提高在华售后服务品质
尼康品牌自创立以来,一直贯彻能够让消费者满意的高质量的生产管理,并且在提供高品质产品的同时也提供高水平的售后服务。尼康相信,只有不断提高售后服务水平,才能够让用户更安心地使用尼康的产品。
自2005年尼康映像仪器销售(中国)有限公司在华成立以来,尼康在构筑在华售后服务网络及提高售后服务水准方面,投入了非常大的精力。截至2010年6月,尼康已经在中国设立了4个售后服务中心(北京、上海、成都、广州)和30家特约维修店,能够为广大尼康用户提供便捷、专业、周到的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