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庆服务合同正式发放使用 婚庆服务今后实行“分期付款”
2011-05-04 10:11:58
A、总服务费三次付清
签合同当日交定金或预付款=》策划方案确定后再交一笔预付款=》收到婚礼光盘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市民王女士于五年前办的婚礼,她告诉记者,当时为了确保婚礼当天的礼仪程序万无一失,她和丈夫打听了很多人,才确定在当时规模最大的一家婚庆公司订礼仪服务。“当时我们签合同时交的是全款。现在回想起来实在是不合理,服务效果根本没看到,凭什么让我们交全款?”据悉,这种情况曾经在我市婚庆行业经常发生,卖方市场的强势迫使准新人不得不在消费时抱着这样的心态:“只要结婚当天别出乱子,多花点钱也认了。”
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根据新制定的全市统一的婚庆服务合同文本,总服务费不是一次付清,而是分三个付款环节:即,签合同当日交定金或预付款;策划方案确定后再交一笔预付款;收到婚礼光盘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合同文本规定,第一环节所交的定金,为服务费总额的20%。日后,合同任意一方违约单方解除合同,新人方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公司方则双倍返还定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第一环节,新人选择支付预付款,那么预付款数额需双方协商约定如何按照总服务费的百分比进行支付。当违约情况发生,双方应事先约定如何按照总服务费的百分比支付违约金,预付款需要返还。
在第二环节,当婚礼策划方案经签字确认后,新人一方需要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费用总额的百分比,支付预付款。而服务费全部结清,则是在婚礼服务全部结束后,新人拿到婚礼光盘时。可以说,各个环节都体现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B、 签新合同发生纠纷
12315和婚庆协会都受理投诉
根据新的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后,如果其中一方因自身原因取消服务项目,需要依据双方约定的总服务费的百分比支付违约金。第一个违约金时间点为婚礼仪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第二个违约金时间点为婚礼仪式7日前(不含7日),第三个违约金时间点为婚礼仪式7日内(含7日)。原则上,违约金应依据违约金时间点的临近依次增加,但合同文本没有对违约成本做具体约定,而是给合同双方以最大的协商权,让他们自行约定各个违约时间点的实际违约金额。
记者了解到,大连市婚庆服务合同文本由市婚庆协会负责统一印制、发放与解释。合同双方在使用这一全市统一的婚庆服务合同文本时若发生纠纷,可通过两个渠道寻求协调处理。一个受理方是大连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电话:12315)及大连市消费者协会(电话:84358583);另一个受理方是大连市婚庆协会(投诉咨询电话:83668315)
C、 婚庆公司丢了影像资料
要赔违约金和精神赔偿金
记者获悉,统一标准的大连市婚庆服务合同文本,除了主本合同外,还配套制定了《婚礼主持服务约定》、《化妆服务约定》、《婚礼摄影、摄像服务约定》、《婚车租赁(代租)约定》四个附件。
每个配套约定都对相关服务内容作了具体约定,比如《婚礼主持服务约定》中,新人方如果需要婚礼彩排,则要按双方约定支付服务费。婚礼主持人迟到,要以退一赔一方式向新人方进行赔偿。《化妆服务约定》中,未经新人同意更换约定的化妆师及化妆品,公司方要承担违约金。《婚礼摄影、摄像服务约定》中,由于公司方原因导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灭失的,不仅要退费,还要数倍支付违约金和精神赔偿金。《婚车租赁(代租)约定》中,新人方不得要求婚车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由于意外交通事故、交通堵塞、交通管制未能在约定时间到达婚礼仪式举行地点,公司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该合同文本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因此公平性较强,并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婚庆服务过程出现纠纷,消费者和经营者均可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