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须知:中国选结婚吉日的12大忌讳
2011-05-04 11:26:32
2、避开三七九。三吉日最好避免在农历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这三个月份分别适逢“清明”、“盂兰”和“重公”,均为传统的“鬼节”,不宜办喜事。而在月初圆的“中秋节”月份,即农历八月是最适合办婚礼的月份。
3、避开三娘煞。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喜与月老作对,专门破坏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结婚。
4、嫁娶择日法。婚姻嫁娶的择日原则是,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为主的,并参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话说:“子靠出生时,女靠行嫁年”。所以若是把此原则颠倒或不顾,将会导致婚后的婚姻出现问题,甚至离婚;反之,则大吉利是。
5、不选父母生辰。在传统习惯中,父母生辰不应与结婚吉日相同,其实只是指父母生日的正日不宜嫁娶,在该月份内结婚却绝对适宜。
6、真正婚嫁日。如果你决定将注册与结婚仪式的日期分开,最好这两天都是择日行事。如要取舍的话,便应以进行迎亲及摆酒的传统礼仪当日为准,选在吉日举行,因为中国传统始终视这天为真正婚嫁日。
7、良辰吉日计法。有些人认为还应该有更严格的良辰吉时计算方法,即用男、女双方的出生日期时间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时日。不过这种做法相当繁琐,更多人宁愿去看黄历选日子,或听研究周易之人的建议。
8、要考虑双方工作、学习的实际。如果一方正在业余时间读书,应避开紧张的复习考试日期;如果一方正夜以继日地投身于单位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对方就要耐心地等待一段时间,待得捷报传来之时再择“吉日”。
9、要考虑双方家庭的实际。选择“吉日”,需兼顾双方老人和亲朋好友都有时间参加,都能目睹喜庆和谐的场面。
10、要考虑双方的身体状况。如果一方身体暂时不适,或者生病,最好不要急于安排婚事,而要及时诊治,恢复健康再作商议。否则可能会影响新生活的和谐,也容易加重身体的病情。结婚日期要避开女方的月经期,女方不能羞于启齿。选"吉日"时,男方要特别注意倾听女方的意见。
11、将婚期和节假日统一。如果婚期与节假日统一,或许是明智之举。这样做的好处是:有纪念意义;新婚披上节日盛装,增添情趣;亲朋好友有时间参加婚礼,气氛热烈,并且款待亲朋与家中过节合而为一,既节省又喜庆,但是假期结婚的新人比较多,要注意提前预定酒店和车队等。
12、好日子的定义。不管怎样,对于“好日子”的定义总是各有不同,不管选择什么日子,尽量选择那些大家都满意的日子才是上好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