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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余消费者投诉影楼不给照片 工商调解挽回损失
2012-03-23 15:58:04
天天商报    

  在网上团购个人写真,价格虽便宜,可等拍了照,照片却拿不到,因为摄影馆找不到了。近日,绍兴市工商局越城分局妥善处理了一起涉及30余位消费者的网络团购服务群体性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从这次事件中传递出一个信息,随着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的迅速发展,相关消费纠纷和投诉也急剧上升,需要提醒消费者注意。

  去年10月以来,市区先后有30余位消费者向绍兴市工商局12315中心申诉,称之前她们在拉手网、美团网等网站上团购个人写真,价格200元不等,按照约定,她们中的一部分已经去了市区一家摄影馆拍摄照片。可问题是,拍了照却一直拿不到相片,并且找不到商家了,消费者表示不满,要求工商部门帮助处理。

  据了解,越城工商分局有关调解人员在接到第一张投诉单起,就打电话联系该摄影馆法定代表人翁某,但翁某始终不接电话。调解人员又实地踏看了该摄影馆,发现摄影馆处于时开时关状态。在该摄影馆所在市场服务中心领导的帮助下,调解干部与该摄影馆一王姓负责人见面并当场开展行政约谈,要求该负责人妥善处理此网络团购服务群体性投诉,该负责人表示同意。与此同时,调解干部建议消费者除了要求该摄影馆如期履约提供写真照片外,也可向拉手网、美团网等团购网站申请退款,消费者表示认可。

  针对个别消费者在向团购网站申请退款时因某种原因遭到拒绝时,调解干部立即与这些网站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要求团购网不管出于何种实际原因,都要切实承担起“连带责任”,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最终,这些团购网表示认可。

  经过协调,这起因网络团购个人写真引起的投诉,除一二位消费者表示算了之外,其他消费者都已得到个人写真照片或退款。此外,近日来,调解干部也用相同办法妥善处理了3位消费者对另一家摄影馆类似情形的投诉。

  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以规范网络团购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相信随着相关部门对此《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我国的网络团购市场经营秩序必将进一步理顺规范。

  不过,针对这些网络团购事件的屡次发生,调解干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网络团购商品或服务时,要切实注意几个方面:一是选择那些依法诚信经营的团购网及实体企业或个体户进行网络团购消费;二是及时消费那些预付了款项的商品或服务,避免因商品质量或网站、实体企业或个体户的关门停业引起的消费风险;三是出现网络团购消费纠纷,在与实体企业或个体户自行协商无果后,既可以向团购网及实体企业或个体户所在地的工商局12315中心申诉,也可以直接向团购网申请退换货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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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投诉,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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