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摄影店都常用顾客的结婚照或艺术照作宣传
事由:市民曾小姐在影楼拍摄艺术照,与摄影师沟通后,同意对方给自己多拍几十幅照片供挑选。然而,曾小姐挑完照片向影楼提出“删除挑剩照片”时,遭到对方拒绝。对方表示只能以60元/张的价格购回电子底片。
结果:广州消费者协会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影楼不能借此再向消费者收费,且应当经过消费者同意方可保留艺术照电子底片。记者跑腿协调,曾小姐和影楼均同意剩余电子底片按10元/张的价格成交。
“那些照片是我的私隐,留在影楼的资料库,我怎么知道他们会不会晒出来?”市民曾小姐来电反映,本月初,她持优惠券到广州一家影楼拍摄艺术照,双方签订拍摄协议,约定优惠期内80元可以拍22张照片并制作成册。
近日,曾小姐前往取照时见到摄影师根据拍照时口头协议,帮她多拍的60多幅照片。满心欢喜的她从中挑选出22张,交给影楼制作成相册。
“挑完照片,我立刻跟影楼工作人员说,剩余照片帮我删掉,但他们不同意。”曾小姐称,影楼方面表示这不符合行规,顾客如需要挑剩照片或电子底片,都得另外付钱购买,每张60元。
记者在曾小姐提供的艺术照拍摄收据单见到,上面已注明“现场拍摄照片比本套系基本张数多,多出部分由消费者自愿购买”。影楼方面对此表示,该项规定在行内已是“潜规则”,即便顾客想删除电子底片,也得付钱购买回家后,再自行处理。
曾小姐致电消费者协会12315热线得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费。
影楼方面对此表示十分无奈:“其实摄影师为客人多拍照片,实际上确实多付出了劳动。如果每个客人都这么要求,最后又不额外购买,我们也很难做。”
经过一番协商,曾小姐也表示可以适当体谅影楼做法。最后,双方约定,挑选剩余照片按照10元/张价格购买,其余则由影楼删除,并签订协议不得私自另外冲晒曾小姐的照片,并摆放在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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