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质监局出台技术规范提升婚纱摄影行业质量
2010-10-22发布
转载自:中国网
9月下旬,广州市质监局发布了地方技术规范《婚纱摄影业服务规范》。该规范结合广州实际,对全市婚纱摄影行业的服务操作规程和服务质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服务介绍、协议订立、拍摄、制作、交付、售后服务等各个操作环节,以及服务场地、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服务技术等方面都明确了相关要求。该规范的实施,对规范广州市婚纱摄影行业的服务行为,提升该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根据规范,经营者应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为消费者履行承诺的服务;由取件之日起,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一年的免费质量保修期,保修责任包括照片变色、褪色、起霉黑点、产品变形、开裂等,人为因素损坏不列入免费保修范围。
根据广州婚纱摄影服务质量要求,婚纱摄影业经营组织应有固定的、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营业室与摄影室、工作室应分开。
从事婚纱摄影应配备1000万像素以上单镜头反光系列数码相机,并配有不少于一套适用的电脑及专业软件。应配备摄影服务适用灯具5只以上、背景机架1台以上及相机防潮柜。应配备单独隔离的更衣室,配备适合化妆造型需要的化妆台或化妆区域;配备与服务项目相适应的服装、饰品、布景、实景及道具。
此外,摄影师应具有合法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独立为消费者提供拍摄服务的能力。化妆师应具有合法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区级以上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证》,具备独立为消费者提供化妆造型服务的能力。营业员应具有较好的综合服务素质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摄影技艺基本知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黑光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